wwandy:当你的底薪由1700变为960的时候。
老板称其为为了给业务员压力。你们怎么看,反正我是已经辞职了。
PS 去年是我在这家公司的第一年,我的业绩是17000USD。
我是做纸制礼品盒的,17000USD是销售额,利润嘛,虽然只有4单,但基本上是属于接近暴利的。
说实话,公司报的外销价格太高,大点的单子我根本争取不过来。我也不是个懒惰的业务员,阿里来的询盘,无论是好询盘还是垃圾询盘,我从来都是一个一个的认真回过去的。虽然去年只做了4单,但打样打了十几个,都是高价样费打的,客人也都满意,由于其他原因而没下单,潜在客户也积累了几十个了。在感觉心酸的同时,觉得也太不尊重我了,于是在拿了上个月的工资后就走了。
jiayuhu1020:17000USD今年也要在后面加2个零才可以哦,孩子,你去年业绩是17000USD,老板每月给你1700,一年工资都2万多了,在加上办公损耗什么的,你老板要赔钱的。娃
凡丫丫头::Q 我是直接变成 外贸和采购的助理 打杂去了:(
qianliping:
哎 头疼 。。
wysft2009:哎..无语...
火车人:
可怜的徒儿。来抱抱
lailai11:哎。
今年要加倍努力。
rceny:2楼的咋整的,人家是17000USD ,美元,
sammy2009::L 最讨厌老板说话不算话了。。
Radella:当你的底薪由1700变为960的时候..
杀掉老板
醉酒当哥:要啥自行车啊
小王子87:同LZ有点像 我08年毕业,08年10月来这个公司,底薪1500RMB +1%提成。零八年的单子老板说不算提成,也就没算,09年,做了90多万RMB, 结果年底的时候老板什么都扣 很多无理的原因来扣我们的钱。这个我也忍了,好,10年,底薪调整了只有1000RMB,提成1.5%。 美其名曰给我们压力和动力,扣除社保,大概就800RMB,还有,我们没上班就没钱,工资按上班天数算的。法定节假日从来就没有,过年回家的假期也是没工资的。还有很多郁闷的。有时候真的很吐血· 所以现在一直在犹豫着走不走。毕业后我也工作过一段时间,这是我见过的最BT最小气的老板和公司~PS:还是港资的私人的。偶滴神~!心情真的恨不能平静!
一、小:。
太多了把
pureautoparts:你是指自己的业绩很高是吧。
看产品罗
要是对于我,你那业绩还不够我一个月的任务呢
最初的2010:我也感觉去年你的业绩不太好
Elva.Li:一年的业绩是USD17000,应该是有点低吧?不过不知道1楼是做的什么产品。我们的业绩是一个月要有那么多。不然底薪都拿不到。我是做机箱电源的
小王子87:
或许你很厉害~ 我也没有晒的意思,我回复的是LZ帖子 觉得我和ta境况有点像~ PS:我做的玻璃机械 你的厉害相信也不是一日之功,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的累积~所以,你跟我说你的利害之处我不及你 我没什么感觉所以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从没觉得我的业绩高,只是看到LZ于是想起自己的情况。
小王子87:不过说真的 在FOB里面真的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还有同大家交流~ O(∩_∩)O~
世界牛仔:
呵呵,你都工作了差不多2年了,干嘛还要呆在这个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公司呢。太屈才了。跟老板要跟一个好老板。
小王子87:很多时候很多事情简直让你吐血,真的~ 其实我一直没在意工作多少还有环境的好与坏,因为我知道我需要经验,可是你知道吗,在这里做事情,大大小小没有一件是可以比较顺畅的做下来的。我来这边后,真的很少开心过,每天就是上下班然后回宿舍煮饭睡觉,我住在工厂宿舍的。这边也没有什么朋友,同学朋友都在广州。所以很多时候真的就是一个人躺着哭。
laurasyj:
偶的神,你还真能忍的!
laurasyj:
赶紧解雇老板呀,这娃!
05lisa:LZ的业绩是利润还是总销售额啊~
不过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怎么可以这样子啊。
xiaolinglily1:
1楼同命相连啊 我工资从1W到900,去年出单10W 美金。今年不景气吧。
希望好运快来吧
annthwater:我觉得也是。一共不到RMB20万,就全是利润才20万,人家给你2万多的工资。还有别的费用。老板也没怎么赚到钱啊
brothercat.deng:底薪还有减少的?经济复苏了,应该上升才对,不然谁还有动力去拼啊。1楼的选择是对的。支持。
凡丫丫头:
:( 最近活得很悲剧
szonway:同命相连,我们提成从货款总金额的3个点直接降到纯利润的10%。:(
绿茶苞:
晕倒 你的和我有点像 我的也是 说什么09的不算提成 不过还没有你的那么过分!兄弟 走吧。
ctnew:那就可以离开了。
加啡猫:1.7万美金很少啊,额:funk:
∩_∩相随tina:就是这样给压力的呀,得,都没劲干活啦:L :L
FOBXman:
给公司赚钱是王道..以上正解.
zc485267:呵呵 是少了点奥:L
liujin128:这里有很多被老板洗过脑子的人!
文章首发表于:2010-3-29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