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0211:一个日语外贸女人的一生
Z是我老板哥哥公司的总务兼日语业务,她日语很好,听说.因为老板哥哥的公司跟我们做一模一样的产品,所以两个公司的员工接触便比较多.
我只在一次我们公司聚餐上见过Z,之前早听BW的业务说过她,说是她们老板的小情人.所以我一听她也到了我们酒席,便格外的注意她.不过印像很模糊了,只记得好像是中长发,人瘦瘦的,并不是我想像中的中年妇人发福的样子,而且看起来年纪不大,感觉跟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二十来岁的样子.那次聚餐她绝对是焦点.因为第二天我们说起昨天的酒席,最多的便是提起她.看来我同事都不喜欢她,一遍遍的学着她说话,说是她说话特假,嗲得要命.其实我们公司的人跟她并不熟悉,之所以不喜欢她,除了听BW的人对她的说法以外,就是因为她是她们老板情人的这样一个身份吧.但很快的大家便忘了这事,我也便忘了有这样一个女人.
大概两三个月后,一大早,大家刚上班.老板娘突然跑到我们办公室,跟一位同事K说Z出事了,昨天公司聚餐喝酒喝太多了,从楼梯上摔下来了,现在在上海的医院.同事K听了便笑起来,说恶人有恶报.同事K在BW做了二年,我们听到关于Z最多的事便是从她那里听来的.K不喜欢周,说她之所以离开北湾很大一部份原因就是Z.说Z在BW把自己当老板娘,拼命的克扣她们每一分钱.最好玩的便是一次Z带着客户去吃饭,还是去KFC的,吃完饭后Z说AA制,她付她自己的那一份钱,客户付他们自己的.听到K笑,老板娘就很严肃的说Z伤得很严重呢,送到医院时瞳孔都放大了,脑壳都摔破了,,,,,,,,,K便不笑了,,,,,,,,,对比于Z之前做的那些小坏事,K也觉得这样的惩罚太重了些.
之后大家便天天问着Z醒了没有,,,,,,,,时而听说好像好多了,跟她说话好像听得见过,过几天又听说突然恶化,医生宣布脑死亡了,第二天却又说又好转了,就这样的,转眼两个礼拜便过去,真实的情况大家也不清楚了,说法太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便是人还没醒过来.突然有一天,又有人说已经确定死亡了,这回没有再其它的说法,真的是死亡了,第二天便火化了.
听说她日语很好的,之前跟着一个日本的老头子,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跟着BW的BOSS了.她有好几处房产,她们家人都是她养着的,包括她姐姐姐夫.她之前有一条狗,或来被人毒死了,她哭了一天,有人还放话说要打她,都说她做人不厚道,,,,,,,,,,,但是这些东西都没有用了,不管她曾经做的那些小坏事,或者是她如何的努力克扣工人的钱,对人如何的不厚道,一切都已是往事了.我相信那些曾经如此痛恨她的人都已不再计较这些了.
只是三个台阶,她没看清,踩空了,便有了一个这样的结局.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别人从二楼滚下来也没事,她只是三个台阶.因为她喝酒了嘛,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大家都觉得这个解释最可相信.但是就算真的没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下,三个台阶便摔死人这几率也是很小很小的了.真的就像大家最后的结论一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命.
ya0211:这是真实的故事,没有任何的虚构情节,,,,,,,,,
不知道从这事情中大家有没有受到什么启发?????
因为有人这样问过我,我说那就是不要喝酒!
davidskywalker:在中国,和日本有一点关系就会让人觉得不舒服,更不用她还是个小蜜了。
这样的结局虽然惨,但怪不得任何人。
zbecd9832: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也比又可怜之处。
很多人作出让外人觉得不可理解的事是因为他处在一个外人不可理解的环境之中。
死者已矣,就不要多加评论了。
冰鱼之泪:我觉得那就是“命”吧!
还是有点同情Z,唉,还年轻啊!:L
zbecd9832:我觉得有得有失,当她红颜已逝,人老珠黄时我觉得她的感受还不如死了。我想当一个人处于人生的巅峰时死去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
lydia945: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影响选择的愿因不是我们所知道的
03351226:真的如LZ所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
my718cs::o :o :o :o
over000480:真是这样的吗?~~~~~~~~~~
belinda589:顶一下.......
peripery::L :L :L
很多东西都是人控制不了的
海盐:我也是学日语的
不过 看完1楼写的 还不知道她哪里坏
不过真的很可惜 毕竟是生命
LZ结尾也不由得让我觉得
她真的是摔死的吗!
或者另有..
ya0211:
那女人是上个礼拜六火化的(12.8号),MY BOSS也去参加了她的葬礼,,,,,,,但BW的业务部没有一个人去参加.对于这我确实不能理解,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计较的,,,,,,,
zbecd9832:她并不坏,只是她的身份被主流社会所鄙视。如果没有这层身份也许她至多只是个不受欢迎的同事罢了~二奶,在中国是最卑贱的代名词。
watson-chen:这就是命:(
zbecd9832:人们不一定多么恨她,很可能是不屑去参加她的葬礼,这个烙印会伴随她的一生,甚至死去。
起码我接触的人中,都对这个身份相当忌讳,甚至会产生莫名的怒火。比对小偷或歹徒更憎恶,我不是心理研究专家,只能说出一个事实罢了。
swrwxl:别人的故事,引以为戒
Tracyshen00:
非常赞同!
jole:每个人有她的活法,我们过好自己的日子,听天由命吧!
微微一笑:不明白,是真的吗?也太玄乎了
jasmine85820:1楼要说的是什么呢?
Tracyshen00:人要先自重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西哈:不知道该说啥
恶人有恶报吗,那也太严重了
lightblue1816:尽量不要喝酒,喝酒会使人轻则发晕,重则神志不清,不是好事。
文章首发表于:2007-12-13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