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ellhe:七月第一单
经过了无奈的6月后,终于收到了7月的第一单。
是以前老客户的返单,虽然是返单,但期间也是经过了几番杀价后才拿下的。
总金额:4.2w美金。PI 已经做好发给客户。
现等待客户TT30%的预付。之前合作一直不错。应该不会是骗我的了。
我会一一记录7月份的战果。
希望能把潜在的订单全部拿下。
给自己打气,加油啦
upixchina:恭喜恭喜哦~~
naleesa:恭喜LZ了。
michellhe:谢谢哦,这张单可以养我一个半月啦,呵呵,终于熬出头了啊
恋草:这年头有返单也是件值得开心的事
jmkejie:恭喜恭喜哦!!!!!!
不想一个人:恭喜LZ哦,偶做货代地,这个星期一个单都没有谈下来啊,虽然完成业绩了,但是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要做好表率啊,压力大,希望也能沾点LZ的好运,,,,下个星期能每天接个单就HAPPY了.......!!!!!
michellhe:7楼的会的,加油加油,我也要继续加油,向下一单努力
浙江:看来拿到单子的还是多数
前途无亮:恭喜1楼啊,来沾点喜气. 呵呵
emilylin:我也盼客人能给我下单....沾沾运气了..
Aimeeqinain:幸会!
恭喜恭喜
沾沾喜气
michellhe:祝愿各位都有好运啊,不要着急,等待吧
ffffjjjj:哈哈,确实是不错哦,我今天也做了一份合同,在等客户确认!希望顺顺利利的就好啊!
zhuyiliang:恭喜下
wooshe:恭喜1楼,这个单子挺不错的哦。不错的客户。
whlf4:恭喜1楼啊不错不错
流氓教授:没单子了 烦上加饭
michellhe:谢谢各位,接下来有单子我会继续汇报的。
7月好运!单子多多
梦诺幽蓝:
恭喜下
lina851002:恭喜恭喜。
LZ是做什麽產品的呢
Maxwell88:LZ能提多少RMB啊?
michellhe:提的就不多了,但是好歹是给了自己更多的信心了。回复大家,我是做文具的
william312:恭喜 1楼咯。 我的七月 有三个单已经做了P/I, 正在等定金。希望不要失望。
michellhe:和楼上的一样哦,我现在也在等这个客户的定金呢,昨天发邮件了,客户还没回,应该不会是骗我的吧。千万不要,都是老客户了,应该不会的
嫣妍:呵呵 一个订单养你一个半月,还是4.2万美金?
我们公司的同事一年接几百万订单竟然没丝毫提成,连年终奖都没有。
1楼哪家公司赶紧介绍我等去
michellhe:
我们的不能和你的比,我们货值本来就低的,而且我本人要求也不高,很好养。所以不要看了这个就以为有多少提成哦。
我现在单子都不多,所以公司当然也是不招人了。您还是另谋高就吧。我也没有吹水。实话实说的
michellhe:上个星期客户说这个星期打款,确认设计稿。想想南美客户还真是挺慢的,PI 在10号就确定了。预付拖到现在了。
sunnyping8626:我的第一单不知道何时是个头哦
michellhe:
坚持坚持,今天在设计新款产品,为了广交会做好准备。不断有新的东西出来,才能吸引客户的眼球
yzfwhy:有单子做真是好啊,泰羡慕了啊。
michellhe:还在等定金的过程中,不过我心里现在没有那么焦急了。反正做了该做的了
yucarol:我就是属于那种很久没有拿到过单子的人了,感觉压力真的很大啊~
sellywu:恭喜啊,这个月我没订单啊
michellhe:
坚持坚持。坚持住单子就快到了啊。
我现在也是在发愁,8,9月份的单子怎么弄到手哦
michellhe:还有一个多星期,说不定明天单子就过来了啊。
michellhe:还是没收到定金,有点小担忧,客户千万不要放我鸽子
michellhe:还是没收到定金
客户回复了
Dear Michelle,
We need more days to send you all required information.
We are on business travel around our country to close business.
Thanks for understanding and best regards, Victor
看来客户还是要货的,只是等trip结束后就会打款,谈设计稿了
michellhe:刚刚收到客户的邮件,增加了点数量,说会在这个周末内把所有的未确认的问题全部确认。我想应该包括那个预付吧
拖了这么久了,期待这个星期能收到预付水单吧
michellhe:客户确认了最后的PI, 接下来等着打钱,对设计稿了。hoho。今天打开邮箱就一封邮件,郁闷啥,
咋其他的客户都没啥影子了呢?
别人都说8月份复苏了,咋我现在没有感觉到哦
ansonqi::funk: :funk: 我6个单子叶就这么点金额
michellhe:
我有时候也是啊,6个单子还没有4.5w美金呢,只是这个客户刚好这次下个一个柜子。金额大点而已啊
有时候我们做货才5,6千美金。
文章首发表于:2009-7-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