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hrine678:卑鄙
遇到一个很卑鄙的客户,简直不是人,之前他下单在我们公司,于是来看货,我陪他吃了一顿饭,结果他手机丢了,我也去出租车和吃饭的地方都找过了,都找不到,当时他说算了,没有关系的,我也以为他这么好的,结果后来由于一些摩擦,我们不会再合作下去了,他今天发信息来说,其实他他知道之前他的手机是我偷的,我偷了手机放进自己的包里,我就问他,为什么当时怀疑不当时要我开包给他看,他说当时他觉得大家都有生意合作,这样不好,我说那你现在事后来冤枉我算什么!我建议他报警好了,结果他居然不要脸的说我肯定早就毁灭证据了啊,我真的是哭笑不得啊,感觉受到了莫大的耻辱,我想我们中国的业务员即使再怎么穷也不可能去偷你一个死老外的手机吧,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一个人渣,还说什么叫我放心,他不会说出去的,我真的是无语了,还说中国人就是这样见钱眼开了什么的!我说你去死好了,上帝会惩罚你的!反正今天很不爽
forever8::L :@ 人渣
打死他
kelly8212::( 这样的渣子。
Betty0608:
杨林:垃圾一个,不理它~!;P
mayyaner: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guangyuan:他想让你送他歌手机呢
nhy0205:听着真的很火啊 :@
海中小鱼:真是可恶的老外啊:@ :@
shygun:不是吧 这煞笔老外 靠 污蔑 1楼告他诽谤!
xiaoqibest:哪个国家的人啊
确实是有毛病
cathrine678:
他做梦呢,我会送他手机!
圣锋科技:LZ一笑置之..
cathrine678:我今天好好的心情被他搞的乱七八糟啊
很是难受!:Q
小潘83:像中国吓人的说下十八层地狱
他哪个国家怕啥的
你也诅咒他
忍耐也是要讲原则的
别当中国人没他们就活不成了
lizhanjiang222:要不把他联系方式公开,大家帮你自由发挥一下
annie外贸女鞋:这老外脑袋进水了
joanna88::@ :@ 人渣都不如……
momentcsp:这个老外真的很小人哦,让他去S!!
boqiong2007:贱人,就两个字说这种人~~~~
ztlpll: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RI他祖宗!
左莜晓: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 你那客户是哪里的啊?
也很同情你
小脚崽:LZ不要生气 把自己气坏了有什么用的没偷他的 咱活得光明正大
alicecheng26:大概吃错药了那老外:L
小魔鬼:晕倒,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神经有毛病
austinfish:有这样的老外啊,真是没素质
fighteryuan:遇到这种客人也算运气不好了BS
suuny610:这是典型的小气,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都算是便宜他了!
cqandzy:1楼
不要和这样的垃圾一搬见识
Mike7788:他妈的!有这样的客户!下次他来中国,把他给打死了!
jenniferfeng: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monstertalk:。。。鄙视。
cathrine678:之前一直好好的,还说什么我是他最好的朋友,现在却这样,真的是老外说的话都i是放屁!,以后大家一定要小心哦!不要轻易相信那些死老外讲的鬼话!
shuziflora:
cathrine678:我气的晚饭都没有吃啊!:@ :@ :(
cindyuer:晕,居然有这样的人!!
透明的风:怎么有这么恶心的一个人。
summerchm:这死老外是哪里人啊??
insist210:就是啊
那个老外看不起我们中国人,打死那个乌鸦嘴……
dreamsky881:用中国人的唾沫掩死他
wsj9958:强烈BS这样的无耻老外。真是恶心到了极点。没见过如此卑鄙无耻的老外。今天算是听说了。也算是开眼界了。
amyliu0702:叫他GO TO HELL,然后告诉他你那天不见了一千美金,为了顾及他的面子,你一直没说,其实你一直都知道是他偷的:@
fobz:
为朋友两肋插刀
为手机插朋友两刀
1楼跟他说 手机给你买好了 嗟 来取——
一个女人:
redseagull:这是哪国的混蛋,真是可怕,1楼不要火了
cathrine678: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不会被这点小挫折打倒的,反正以后再也不做他的生意的!
forrest.gump:
俺无语啊 怎么能这样啊 你们的老外是那里的啊 怎么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人啊 去死吧 以后不要和他合作了 我想你上当了 他手机没有丢 只是想让你陪他而已
cathrine678:大家来鄙视他吧,咒他~~傻逼样的
yogi521::L 又是一驴:Q
orbit0503:额.. ..这种人没必要跟他解释和理论了,直接开骂好啦~
marywang748::@ 人格有待考证.
bobohu:不是吧,这种人都有,太恶心了
shilywj:死垃圾····砍死他去:@
vipsherry9292: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形形色色啊. 以后处事小心为好!
cathrine678:现在他还处处表现出好像是我对不起他一样的!妈妈的!我气都被他气死了啊!:@
文章首发表于:2008-6-9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