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relee:外外贸的都很寂寞..
从我年前到现在,第一次一个人冲到深圳,忙找工作,上班,过年都呆在深圳了,因为回不去,大雪!到现在也快半年了,我就是天天象个傻瓜样做在电脑前发布信息,发广告,报价,都是来问价格的报价,到现在,就只有700来美金的小单,而且还是一个客户的,老板天天问有进展没有?我心里也急啊!还天天在耳边说同事的业绩如何!心里真的很难受!
我也不是不是不知道同事的业绩,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啊?心里酸啊!想哭的没有个肩膀! 初来深圳的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心里难过啊! 有的时候都在想,女的是不是不要这样,还是乖乖的回老家当个小老师(我的专业是英语教育).也许自己不适合做外贸,到现在我好想离开了,换个工作,不做外贸了! 可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好?也不知道怎么和老板说辞职的事!因为毕竟到现在,我还没有为公司做贡献,公司却养着我几个月!心里好难受啊!是不是做外贸的都这样啊?
哭啊!
rondtang:
发奋图强!别哭,累拉,就给朋友打电话,找朋友聊天,喝酒
swhimne:没办法 再坚持一下吧!相信会有好的结果,另外自己注意一下方法,看看别的同事为什么做的好,你为什么做的不好。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然后解决,会有好转的!必须的!相信自己,女孩子在外面也不容易,换工作又是新的环境新的困难。总之我觉得,在你没有完全确定自己不行的时候,先坚持到你不行的那一天再放弃也不迟
Emma714:人很多时候都是一样的。一脆弱。就只剩下放弃了。
但是。放弃并不见得比坚持要容易。
grace_choi:大家都是女孩子
明白那种感觉的
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只能说声加油
好好照顾自己
crystal11:就是啊,刚开始都是这样的,别灰心啊,做外贸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靠运气的,要有几个知心的朋友,不高兴的时候就给她们打电话,这样,你就不会伤心难过了。另外,虽然你没有接到订单,但是,你每天都去上班了啊,刚开始我也和你的想法一样,后来,同学都告诉我,既然你每天都上班了,那么拿工资就是理所应当了,不要太自责了,相信一切总会好的,加油。
glinda:没单的日子是很寂寞,很空虚,很容易胡思乱想的
圣锋科技:LZ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加油!
cindyjlh::( ,没单的时候,我们才会郁闷。有单了,以后就连郁闷的机会都没有呢?
别总是那么的自责,可以努力,但,绝对不要去否定自己。
xugz_666:每个人内心深处也许都是寂寞的
外贸确实越来越不好做
peter825:外贸的道路是漫长的。生活是辛苦的。理解你。曾经我也迷茫过
loveme5000:撑下去啊,无论你干什么要想干好了都得撑下去。我干了6个工作了,知识面倒是广,但是没有专业技能或特长,到头来还得从新开始。我刚入外贸1个月,我想坚持下去。
uk-switch:1楼现在面对的问题,相信很多刚做外贸,接触新产品的朋友都经历过,但我们需要自我调节好,努力去做好自己的事,相信很快会好起来,当然也需要公司的支持
luziqing999:我也烦死了, 找我报价的一大堆,每个都貌似要买我一堆的东西,一报价就不见影子了。有的客户很烦,明明我是卖整台机器的,一会说要买这个部分,一会要买那个部分,我实在不耐烦了,就说"buy or not , decide by yourself "结果,惹毛了他,呵呵 ,唉。 有个直接说少700欧元,还差不多。我只好自己啧啧牙,说你卖给我好了。
qizun520:
LZ实在挺不住了就回家吧.或者找个真心对你好的男朋友.一个人在外面也蛮怪可怜的..
ztlpll:LZ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加油
是啊
相信自己
加油
jaylun133: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是不容易,和你差不多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要学会自己调节啊,难过的时候就给家人朋友打打电话。
skysfw:加油,一切坎都会过去的!+U
ritahgy:
1楼,我和你一样的经历,而且我们专业也一样啊。
不过我从事的时间比你长,一年多了,虽然业绩不是很好,我也曾和你一样迷茫过,但我还在坚持,因为我给自己的期限还没到。
等到自己给自己的期限到了,还是没进展,那时候我可以勇敢的退出了,也无怨无悔了。希望1楼也坚持吧。
ttopp:别伤心,有时候急不来的。
Orchid1985:要放弃这边很好的客户,独自去浙江闯荡,一个人,什么都是一个人
不管面对的是什么我认啦,因为选择了就不后悔
也许我应该看到你这样而却步,可是我不
因为闯出去就是一片天啦
`Jolly`:我们都是女孩子
不懂怎么安慰的说`
但是
外贸这行
真的很残酷的说`:L
逍遥宝宝: 感觉孤独时就给朋友发发短信打打电话
ninielson:相信你能混出头要冷静,我朋友从刚去深圳1000/月的工资,呆了三四年,现在一个月8000底薪
我愿交流:继续努力吧!要有乐观的心态,,只要你努力再加点技巧,.相信你会收到单子的!
七叶:一句话,坚持!
paul1982:外贸进入冰冻时期,不知何时解冻。
文章首发表于:2008-6-2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