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cys:做外贸一年,底薪从2000到3500
在26岁的高龄,进入了外贸这个行业,大学时期专业就是商务英语,但是做的都是跟外贸无关的工作,在那一年从外省回到了家乡,决定不再出去了,在这里重新开始,不管工资不管待遇,只求一个稳定发展的工作。
13年,在家里休整了一段时间,在5月份决定去找工作,网上投了几份简历,都是在家附近的企业,因为想天天回家看到父母,或许是看了一篇文章关于在外面还有多少次跟父母见面的机会,所以我很坚定选择,一定要离家近的。因为没外贸经验,我知道只能从最低职务做起,不管是助理还是跟单,只要能进得去,我就要把握机会,这是一把开启我外贸里程的钥匙。
在等待了近一个礼拜之后,接到了一家上市公司的面试邀请,那是一家在马来西亚上市不久的公司,很多管理还不规范,但是当时去的时候看到,豪华的办公楼,车库停的3辆总价超过2千万的豪车,我想这应该是不错的公司,一定要想办法进去。人事主管接待了我,询问我关于对外贸跟单的理解,理论上该怎么一个流程,我很快地答复了,因为之前有做了一些功课。 后面就带我上楼,财务经理进一步面试我,让我看一份全英文报纸,指出上面一段句子让我翻译,我基本也回答了本意,然后他就说我希望你以后能加强外贸的能力,因为以后做业务会更简单点。
于是,两天后,我进来报道了,由于没有讲清楚到底多久转正, 待遇问题,所以第一个月我只发了还没两千,考勤就被扣了200,我以为是实习期间,就没说什么。第二个月工资还是一样,这下我就有意见了,我直接打电话给财务经理(是董事长的老婆),我说我想跟你谈谈关于工资的事,然后她找借口说等下再说,这一等竟然是半年后。
其实当时公司上面还是挺看重我的,把两个国家最大的客户全部给我跟了,几乎占了外贸2/3业务量的客户,只是我对于工资实在不能理解,这是对我的侮辱,你给我2500,我还会死死地做下去,2000块刚毕业的大学生都比我多,而且我做得不是很差。
wl2xin:加油1楼。其实1楼欧出色的资源,业务就不是靠底薪吃饭的。
不过话说2000的底薪的确不高。
ANNALLEE:raincys加油哦,男生26岁 做外贸一点都不晚, 而且你的平台不错,踏实干下来 2 3 年以后肯定有不错的收入 和 成长,看好你~· 一起加油哦:P
samchanfb:27岁晚吗:KB
cds011:还有冒?后来呢
raincys:其实后面就感觉有点气馁了,我开始不那么拼命了,我知道老板其实想我做得更好,比如业务,我就浑浑噩噩地继续做了,我只要保证自己不出错,我做完年底就走,这是我对自己对公司的承诺,而且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不会空着手离开。
期间,就没有再提加工资的事了,直到10月份,董事长叫了我们几个外贸的去他的办公室,说了一些业务情况,然后问了大概的工资,其实那时候加不加已经无所谓了,我被侮辱了那么多个月,如果不是为了自己,如果意气用事,我也许第二个月就会走了。那时候,已经出了8个小柜,无数的散单,我学到了很多,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几个无形的资源,我认为这是比钱更重要的。
在那个时期,没有人教我,公司的经理是个50多岁的老头,每天事情做得让他不爽就在那边哄骂,好几次我都想回骂他,甚至拍桌子,我都忍了,我在公司最没人的时候我坚持了下来,我没有搞小人伎俩,我只想问心无愧罢了。
klaus2:就这样,貌似说话说了一半?
cds011:加油 1楼 我看懂了我的情况跟你一样
但是我常告诉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冲动现在是积累东西的时候
受点委屈算不了什么 等你有能力了接下里要干什么你自己懂得支持你
夏贤:虽然你说自己是新人,但是你做人的一点都不新,懂得很多道理也用在生活中,俗语说得好,道理谁都懂,但是有没有用~~加油!
raincys:在11月份的时候,收到了今年来最高的工资2500,我已经麻木了,这时候公司已经又新招了两个人,我知道是时候该走了,在十二月份努力出了几个柜,一月份全面移交工作。那时候很多事情催发了我不等过完年后再走,年前就一定走。我把两个国家的客人拆分了,一个给了女同事,一个给了新来的跟单(他也经常上FUBU),把所有该交代该给的资料全部给了,我不想保留,因为我已经得到更重要的东西,在自己经验里无形的财富。那时候行政就不是打探我什么时候要走,要走的时候要写离职申请,我在心里想,这不是要赶人的节奏吗,其实我什么时候走都是自己可以决定,但是我等不及了,撑到了最后两天,没等来奖金,那天下午我就跟财务提交了离职申请,马上就领到了工资(奖金节后回来发了,说实在有点后悔没等到那个时候)。
不过因为要急着离开,是因为有了新工作,更好的平台。其实想想那时候应该等节后再说,奖金先拿到再走,这是自己一个冲动,怪不了别人了。
话说,另一个新来的同事,没来几个月就被提拔升为主管,占尽各种展会平台,老板宠爱,各种出国机会等,最主要的是高工资。
232913130:1楼有本事就不怕跳,跳了只会更好~~貌似赶上直播了?
文章首发表于:2014-6-17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