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blue:不会吧?真的假的。
是那个齐秦吗?齐秦家在哪儿啊?有那么容易看到。:o :L
happy84:真的 假的
好喜欢他的歌了,其实一直都希望他和王祖贤能走到最后的。
2个都是我小时候喜欢的明星。
furniture-tom:给“齐秦”家做家具
突然接个单子,说要给齐秦家定做家具,呵呵
有点突然,今天晚上就要去齐秦家看看了,虽然我不追星,但是对于明星,还是很渴望的
嘿嘿~
lkyadt:哈哈!看看他还帅不帅
永远有多远?::o :o 真的假的
furniture-tom:
我也有点意外,就是歌星 齐秦
还没去看呢,估计知道了他家地址也不能说
qqblue:偶还是有点不敢相信。
不是不相信LZ。是不相信可以这么轻易去他家。:L
不过期待LZ的下文。
Eric.Liu:1楼还是不错的嘛,虽然我对明星没什么感觉
furniture-tom:
真的啦,上海的家
furniture-tom:
我也喜欢他,看来我们同龄人
whzykaren:
貌视你不是80后的??????????还小时候喜欢的明星
carrierdeng:他家在哪啊??
furniture-tom:
哈哈,可能小时候喜欢现在关注少了呗
ceohuapeng:哇1楼有福呀,好羡慕
furniture-tom:我来拉,
昨天去看了他的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豪华,只是现在房子的价钱已经增值到600W人民币了
不过房间的设计感还是很强的!
`Jolly`:
这是一什么状况 :o
我还不知道他家在哪呼 :L
永远有多远?::o :o 还真的去了
不过鉴于他8是帅锅 偶不羡慕
qqblue:你也去兼职当狗仔队了。;P ;P
jennyhair:LZ 不是在忽悠人的吧 呵呵
backstreet41:难以置信..你说他找你们单位定制家具,这完全可能.可怎么让你去看呢,人家大明星的家哪是随便能透露给你们这些工厂的人甚至让你们去参观?
而且即便去看也应该得你们那些技术人员去他家量量尺寸什么的,1楼搞销售的,而且是搞外销的,怎么可能让你去呢..
恕我这人太多虑
danlan812:呵呵 挺巧的啊
sukichan:真的呀?不错不错
hushudefox:想想挺傻,曾经省了生活费,为了买他一张新专辑...
071111:哈哈,LZ好运气.......
wangshihua:这种事情都有的.太幸运了.换做是我,好几天睡不着觉!
furniture-tom:
呵呵,我的一个朋友认识齐秦,然后介绍我过去的,本来和我不沾边的,我是做外贸的,这种单子我也不太愿意操作。
其实,明星也是正常人,我朋友不光和齐秦他们,还和洪金宝一起吃饭唱歌什么的,他们其实也一般的。
另外他们拥有多次房产,上海的房产只是其中之一,来上海度假的时候偶尔才住的,就在市中心,不过风景超好,直接俯视外滩。
ryantan:1楼可以想香港的苹果日报或则香蕉日报提供稿子了,估计是你半年工资了;P
夏日终年:楼上的好建议;P
1楼木有要签名么?:$
furniture-tom:
哈哈,要是那样我就真成了狗仔了,不会也进入娱乐圈了吧
yingyux4074:我比较同意1楼说的明星其实也是普通人.
我一同事曾经在一个中上档次的足疗店里碰到吴彦祖了,觉得他没有明星的架子,不认识他的人也不会觉得他是明星,就是一普通人.只是感觉他比较帅,很干净,很清爽的那种男人.
听说足疗店的老板是吴的朋友,吴到上海一般要去这个店.
她说吴的眼睛非常有神,能电倒女生的那种.;P
小果果:对于明星身边的人来说
明星真的很普通
我姐姐以前天天在他们身边
见到大腕都见怪不怪了
我还和几个明星合影签名过
见的多了就没感觉了
jsy555:楼上QQ是六位的哦 ,哈哈
yuguo125:真的假的啊 ~~~
好不好:真牛哦
chenvaria:看样子 齐秦 上海的家应该是在外滩旁边呢 改天多去走走 说不定还可以找他聊聊呢
taotaoAlice:真的很羡慕哦!我很喜欢齐秦,因为我觉得他很男人哦!
不过最近好像都没有他的消息了!
huaxiaomei0321:哈哈,带些记者去,哈哈~~开玩笑的!
真是很好玩呢!
JOJO2007:哇,好好啊 羡慕1楼啊
furniture-tom:说出地址了,我怎么做人啊?
也是我一个客户介绍给我的!
反正是上海的黄金地段。
CHINAS:LZ.真幸运. 免门票就能看星了
zjsh-trade:
是啊,人家的隐私,还是尽量别去说了,没意思!
luxun:这么好啊
michaelzmp:这么好,免费门票看明星还挣钱.LZ今年运气不错
huangky999:
vera2360:明星家的家具都要别出心裁的做出个性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
belinda1211510:好意外啊,,天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啊!
furniture-tom:
忙着赚钱呢,呵呵
enenkui::L 一群花一样的痴
Alice-yf2008:真的好喜欢他的歌,喜欢他的声音!
文章首发表于:2008-8-5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