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dy0616:公司人越来越少,我也要走了。
公司是做化工的,没有付费平台,不参加展会,全靠我们自己在网上找客户,发开发信。我来了半年的时候才出第一个单子,到现在快一年半了,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单子,底薪从刚来的800到现在的1700,不包吃住,提成是利润的15%-20%,第一次结算提成的时候才知道一个小柜才提一百多块钱,像我这种每月只有两三个柜子的订单,所以加上提成我的工资将将2000大元。
a5584820:你们这个不是皮包公司嘛
silence-one:没平台没展会靠自己开发也有成单的客户,我觉得不错了。不过提成是有点少
soho之家:
1楼牛B啊,教一下大家如何开发客户啦。
kerjun:很不错了,自己开发客户都接单了。
斯巴克户外:1楼很厉害不得不说!
(^_kelly_^):不错啊,继续努力就好
helen0525:没平台,能开发客户,LZ已经很棒了,加油
candy0616:十一之后又一个同事走了,公司越来越冷清,男友家又催着我们订婚,可是就我们现在的工资哪够在青岛买房子的啊,家里给付了首付,我们也还不上房贷。所以他家想让我们回去,在家里买房子也不用我们还房贷了。虽然我很不舍得这个我呆过6年的城市,但是我真的是要坚持不下去了,心里真的很难受。
linmer:。我看错了。还以为是销售额的15%-20%。
nalanxinzhi:能这样很不容易了,能力很重要。
gwhelen:回去吧 别跟自己过不去!
guxy:路过,希望1楼加油
triangle:同为化工行业的顶一下1楼,1楼具体是做神马产品的?
zyrdream:
理解。如果你回家也有机会做外贸那就回去吧。主要是你没选对行业。化工市场已经乱的不行了。你已经做出单子就已经算是不错了。这样的公司你根本就不用在那做一年半。你早就应该走。这种公司果断最多做半年就够了。
meiyong:虽然我很不舍得这个我呆过6年的城市
LZ也老大不小了,还是回家吧,大城市不适合居住啊
simple-1:不错,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拿到单子
Doris0509:我觉得还是回去吧,干吗让自己那么累,压力那么大,小的城市稳定的生活也不错啊
magge86:
Flora00:提成也太少了吧?
Aimeewu:年底我也要走了,这公司太压榨人了。
candy0616:
我们是做氯化物的,提成特别少,也不知道利润是怎么算的。
candy0616:
我们县城那有个开发区,里面有很多工厂,这两天在网上找了找,有做LED灯的,还有做发电机的都招外贸业务,家里的待遇也就是一千来块钱加提成吧。不过离我家跟我男友家很近。所以我正考虑回去做外贸呢,要不就年后参加家里的教师考试。在这个公司这么久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做化工的,辛辛苦苦开发到的客户,可是我们的产品不合格,有个客户收到货之后就给我发邮件问,领导到现在一直拖着,也没给客户赔偿。一个柜一百多块钱的提成,弄的我工作也没有动力了。
AmberPan:我们公司就3个业务员,应该也算皮包公司吧。有一个同事上月底辞职了,我们下周辞职。大家都撤啦
candy0616:
是啊!青岛房价太高了,而且工资还低,我们不包吃住一月才两千,怎么可能买上房子啊?以后有了孩子,没有本地户口,孩子上学要交一大笔赞助费吧。我家就我一个女儿,到爸妈老的时候还要把他们接过来,我真是房奴,车奴,孩奴加养老奴了。在家就不一样了,男友家给我们买房子,在家吃住都不花钱,基本上挣多少钱就能存多少钱,离我父母近,照顾起来也方便。这样说来,还是回去好。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生活还是比较滋润的。
candy0616:
嗯,我高中同学就留在家里了,在我们县城买的房子,现在小日子过得很滋润。感觉家里的生活节奏要比外面慢很多,呵呵!
godandango:提成怎么这么低
candy0616:
是啊,按利润的15%-20%,只是利润是怎么算的,我也不清楚,反正一个小柜就给个一百来块钱。可怜死了。没有动力了。
candy0616: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算的,我们是按利润的15%-20%算的,只是利润多少就不清楚了。以后找工作千万别找这种按利润给提成的,太黑了!
snowy0713:幸会! 同样也是做化工的,也打算过段时间辞职呢。做这个没单子让人烦,有单子更是让人郁闷啊。产品不合格,提成也不多,夹在客户和老板之间,两头为难。
candy0616:
就是啊!做的很累,提成还那么少,产品又不合格,感觉很对不起客户呢。
搜吼:这个提成确实烧了点
兵家语录:1楼是怎么做的啊,也教教我们这些菜鸟吧?
candy0616:
就是用关键词在Google里面找的客户的网站,然后给客户发开发信,刚开始的时候每天发八九十封,现在懒了,每天才发四十封邮件。就是一个坚持的过程,只要坚持下去会有好结果的,而且一旦有了询盘就要认真对待,就算没谈下来单,以后也要好好跟踪,也许等他需要的时候就会找你了。O(∩_∩)O~
兵家语录:
谢谢1楼啊!我回头试试!
文章首发表于:2011-10-9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