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racy:有个突发奇想的问题没搞明白
打个比方,有一笔美金从国外汇过来到A离岸公司账户,然后A离岸账户转到B国内公司账户,B是实际收款人且是正规的进出口外贸公司。但客户要求到时候所有清关资料上的shipper抬头是A离岸公司,这个对B公司报关退税怎么操作?有没有什么影响?
大家有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欢迎解答。
mycredit:仅仅清关文件上没问题,但结算文件需要谨慎
Atracy:
你好,结算文件需要注意哪些地方能具体说说么lol
mycredit:结算文件就是涉及到收汇的发票,包括形式发票等。
你这种收款方式很容易产生问题,有案例的。
qiusy:单据用A抬头的话,那么B公司的退税,只要税局认为没问题的话就可以,因为你报关的时候,抬头显示的是B公司的。而报关文件是退税的重要单据。税局如果认为提单的A抬头不符B公司,那么B公司需要解释,沟通,一般出具书面说明,大部分都可以通过。
wwwcyc:退税需要提单吗?
那样FOB条款的,正本提单都是直接寄客户,出口商这边没有提单的怎么办?
英国追债:提单需要备案留存,税务可以抽查,但一般不查,
提单留个复印件即可
突然停止:没有影响的, 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Ghost99:
一点影响都没有,我一直都是这么操作,这个有什么案例,只要你不是骗税,真实的贸易往来一点问题没有,我退税给代理的提单,就是我给客户的真实提单,上面没有显示出口代理的名字,SHIPPER是离岸公司,收货人是实际客户。
不知道说的案例是什么案列,我都这样操作10几年了
Atracy:感谢各位朋友解答,今天又去咨询了朋友公司的兼职会计,他说不可以这么操作。理由是虽然客户是国外的,但是钱是香港离岸汇过来,这样财务账就不平,因为香港有收款无出口,国外有出口无收款,可能导致的结果就是无法核销。
我也咨询了下我另一货代朋友,他也说可行。
所以,到底可不可行?
mycredit:
严谨讲,你的朋友说的是对的。
打擦边球毕竟都是有风险的。
xhj_lu:退税不会有影响
香港有没有影响无法确定因为一直有客户从香港打钱过来 出口到其他国家
一苇渡江---小凌:
这就是挂靠代理公司 或者外贸公司出口的方式 没影响退税
soso77:国内出口公司+离岸都是这样操作的呀,不算突发奇想咯。国内公司出口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打钱给国内公司,算正规出口,当然可以退税。和最终客户的操作就是无非就是出货时候叫货代把提单上的shipper改为香港离岸公司,发票箱单都是离岸公司出给客户就好了。
Ghost99:
账不平?怎么可能,你报关金额多少,汇过来多少,怎么可能不平,就好比你货是出给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卖给最终客户,有什么不可行的?当然如果你香港公司和国内出口公司同一个法人,这个就讲不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