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国际咨询网:哪里可以代理韩国资料公证认证
中韩作为邻国,双方之间文书相互使用的情况不可避免的会多一些,韩国文书在中国使用前,必须首先办理好韩国资料公证认证手续。
领事认证程序
1、向韩国公证事务所办理文书公证(如:中文或英文的翻译公证、原件与复印件相符公证、署名公证);
2、将公证书递交韩国外交部领事科办理认证;
3、向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提交材料
1、填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申请表》1份。认证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人/代理人签名”处签名;如系代理人递交申请的,须代理人一并签名。
2、已经韩国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登录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非韩国籍申请人提交护照和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申请人本人递交申请的,需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如系企业申请认证,应提交:
(1)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2)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3)企业代办人身份证件和在职证明。
6、关于中国公民在韩死亡的诊断书、尸检检验、火葬证明等材料的认证,必须由死者直系亲属(父母或配偶或子女)来馆办理,并提交申请人与死亡者亲属关系的直接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如为非直系亲属来馆申请,须提交死者家属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同死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以上为通用材料要求,如涉及重大事项,使领馆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文件,或要求代理人提供当事人出具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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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可以代理韩国资料公证认证中韩作为邻国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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