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代通公证:国外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加签用于国内自贸区投资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加签用于国内自贸区投资。
随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允许中外企业开办公司后,境外公司前往设立自贸区公司的热情持续高涨。在自贸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需要提供很多相关文件,但是有一项必须事先准备好的重要文件,即投资方经过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原件。
根据上海工商局对于设立自贸区外资公司的规定,其中第一项就是:投资方经过公证认证的开业证明原件。
所谓投资方开业证明,即国外公司的登记注册文件,在国内一般叫营业执照,在国外叫注册证书,英文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证明公司注册登记情况。
办理投资方开业证明公证认证的流程一般是:
境外当地公证人公证,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派出机构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果中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则需拿到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对于香港澳门,须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来源于http://www.51rz.org/html/gzrzxgzl/4949.html
国外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加签用于国内自贸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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