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清关单证:香港公司的
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详细內容請見附件(附件有填写模板)!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详情可参照政府网站)
备注:附件里面有5份需要填写的文件,具体收费详情请联系我司负责同事。
以上请知悉确认,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司的支持,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我司,谢谢您。
提供重要控制人登记册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董事股东)
公司的中英文名称:
1)身份证正反二面清楚的扫描件
2)联系电话
3)通信地址
4)最新的公司文件(NNC1/NAR1,如有办理变更,变更的文件也需要。
到时候做好的文件客户可以选择自己签名,也可以选择我们仿签名,如果仿签名的,需要提供签名样板及授权委托书!
不听的下信件 此事非同小可
这两天必须交资料
andtax:很容易搞掂的嘛,别吓宝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