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追债:欧洲的白领犯罪手段:通过伪造的网站和伪造的护照
最近,我们受理了一些追债事务,这些案件使用了欧洲久未出现的犯罪手段。
那些现代的骗子盗用别的企业的形象,伪造企业网站在中国互联网上做广告。
他们多使用假的欧洲身份证和欧洲护照,他们甚至还伪造货运文件,如装箱单,提单等。此外,他们还能伪造航运代理商和在商业登记网站中的注册信息,包括VAT号码。
事实上,他们可以伪造一整套的商业文件和身份证明,从而以欺骗的手段使中国的买方相信他们是一个真诚守信的进出口公司。
一些中国进口商不熟悉相关文件,也不了解如何从欧盟成员国,例如:德国或匈牙利和其他的欧洲国家验证真实的货运文件——骗子们利用了这一事实,这种欺诈模式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欺诈行业。
一旦中国买家进行了第一次付款,骗子们就会编造出一个货物滞留在德国海关的故事,告知买家必须支付一种增值税才能取货。若买家继续支付,他们就会编造更多的故事,让其支付更多的钱来获得货物。冷血的罪犯甚至会要求买家通过西联汇款或其它的现金支付方式来支付额外的现金。显而易见,他们肆意妄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们的目标是尽可能让买方多掏钱。令我们惊讶的是,欺诈者会避免在办公室进行任何私人会面,并总设法避免提供他们在当地的办公室号码,而且没有其他客户来作他的信用证明人,当然他不会发送任何货物。
而且,为了从受害者那里获得巨额货款,诈骗分子甚至会使用一个普通的欧洲银行账户来接收货款,账户持有人人后提及假公司名称,但在银行账户持有人中会增加另外一个名字。这样做的原因是:不管何时,他们在向买方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的时候,银行至少可以确认账户持有人中的某些信息是真实的,所以买方可以顺利进行转账。
比如说骗子的姓名是"Fox" ,他们伪造的公司的名字是" XY5j9Y",则诈骗贩会给汇款人的信息为"XY5j9Y Fox",收款银行核对到Fox,虽然没有核对到XY5j9Y这个公司,但是账户持有人"Fox"也能收到汇款。
现在或许有些银行会阻止银行账户持有人的收款,除非账户持有人能够证明这笔交易真的可以到达Fox银行的账户。如果骗子Fox没有拿到钱,他会要求受害者从他在中国的银行提供真实的T / T拷贝,这样骗子Fox就可以向他在德国的银行证明这笔钱真的是他的了。
通过提供专业伪造的护照(甚至彩色扫描副本)和商业注册摘录,骗子能让受害者相信他们是真实的,但他们不是。
伪造护照和其他身份证件(伪造证件)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当这种行为与一群诈骗分子犯下的白领犯罪有关时,性质就会显得更为恶劣。
例如在德国,国家刑事调查办公室将负责处理这些犯罪行为恶劣的案件,这会令他们相对迅速地开展调查,例如:搜查嫌犯地址、没收财产和下达逮捕令等。
欺诈者中往往包括熟悉进出口贸易的人员,甚至可能是以前曾在这方面工作过的人,这样的人熟悉国际贸易术语、货物运输以及海关交付出口过程中常出现的典型问题。在某些案例中我们发现,欺诈者伪造了海运代理网站,甚至还在网站上伪造了跟踪代码系统。他们向受害者提供伪造的追踪代码,该代码可以输入到伪造的运输代理商网站的搜索栏中,一切都看起来那么专业和天衣无缝,这使中国受害者相信货物正在运往中国,然后就会继续为欧洲的欺诈者付款。
以欺诈为手段、获利为目的,伪造护照等政府文件,是相当严重的犯罪行为,会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害。
下面以德国刑法典(Strafgesetzbuch)为例,说明在德国法律中是如何定义伪造的:
第267条
伪造(Urkundenflschung)
(一)以合法商业行为为目的的假造、假冒、伪造真实证件或者使用假冒伪劣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2)有这样的企图也应受到处罚。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罪犯有如下行为,则可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
1.作为帮派成员以某商业组织为基础的,持续进行欺诈和伪造行为。
2.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3.大量地假冒伪造文件,严重威胁到了合法商业组织的安全;或者
4.公职人员滥用其职权或职位。
(四)犯罪团伙成员以商业组织为基础,继续实施第二百六十三条至第二百六十六条或者第二百六十六条至第二百六十九条的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监禁六个月至五年。
在德国这样的国家,一旦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伪造和欺诈行为,德国执法部门和检察官就会迅速采取行动,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不仅会逮捕犯罪分子,而且还会冻结其资产。
我们在此鼓励任何欺诈犯罪的受害人对这些骗子采取行动。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在欧洲和世界各地受理了很多欺诈案件,这些经验使我们能相当敏锐地辨识典型的欺诈案件。在处理其性质已确认为欺诈的案件中,我们还能确保警方的行为能够参与其中。
如果您遇到了表现反常或者不可信赖的商业伙伴,需要帮助来验证他们的身份时,请毫不犹豫地与我们联系。我们能够识别和验证位于欧盟成员国的董事或公司,我们也能确保在处理已确认其性质为欺诈的案件中,警方能够直接参与行动。
欧洲追债:在欧洲的有组织的犯罪数量增加了,欧盟执法合作机构(欧洲刑警组织)是成立于1998年的执法机构,该机构通过与欧盟各成员国主管当局的合作来处理犯罪情报,打击性质严重的国际性的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
白领犯罪(欺诈)性质恶劣,与那些造成数十亿欧元损失的欺诈罪行的恶劣程度相近。
欧洲刑警组织正式指出,欺诈犯罪的低风险和高利润使其成为对有组织的犯罪集团非常有吸引力的活动。由于所需调查的复杂性,欺诈行为被发现、取证和起诉的可能性较低。对于那些只能通过国际合作才能发现的欺诈案例,以及需要确定司法管辖权的互联网犯罪案例,情况尤其如此。
在国际层面运作的有组织犯罪集团钻了各国立法具有差异性的空子。某些个人和组织过于脆弱,例如受害者缺乏对风险的认识,诈骗分子的目标群体缺乏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这些都是造成大多数欺诈行为得以发生的因素。
We look forward to assisting anybody who needs to recover his debts in Europe and needs protection in case of fraud.
我们期待帮助任何需要在欧洲追回债务并在遭受欺诈时需要保护的人。
作为在德国注册和获得特殊许可的债务追收法律服务提供商,我们能有效地帮助债权人处理紧急事务。我们可以进行全球信用调查,并在欧盟国家启动法律程序,努力确保资产安全,使债权人的债务可以顺利追回。
欧洲追债:幸会!
欧洲追债:意大利收债:警惕”虚假购买方”
我们德国经济安全研究所受理过这样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发生在2014年的4月,上海一个很有名的海产品供应和服务公司联系了我们。
该公司需要我们帮他们从一家意大利公司那儿追索12500美元的债务。在他们递交了所有必需的文件材料,以及办完委托追债的手续以后,我们马上在意大利对债务人釆取了法律措施——我们有债权人提供的订单复印件。
在和债务人核实这笔债务的时候,出乎我们意料,债务人迅速地声称他不是债务人。他说这一点在订单上也写的清清楚楚,因为
订单上有这样的文字: on behalf of(代表)“ + 经销商的姓名 。即
他们是代表另外一个经销商下的订单。on behalf of,在一般的文件中常用这样的简写:o.b.o.,这样的简写在订单上字体非常小,很难被注意到。
这个”债务人”(是我们认为的债务人),并没有否认他下了这个订单,但是他说,他是代表另外一家在巴拿马的公司下的这个订单。
这个案件变得复杂了,因为在意大利,如果对一个有可能是虚假的债务人启动司法程序——这不光对我们研究所来说不值得尝试,而且对于我们客户来说,他要支付因启动司法程序而产生的费用,所以客户冒的险也是挺大的,很可能他付的钱都打了水漂。我们可以要求意大利的“债务人”来证明他的陈述是真实的,就是说,他是代表另外一家公司来下这个订单。但是即使他不能证明这一点,因为缺少法律上的根据,我们对其采取的法律行动,很可能将会是一种没有任何结果的冒险。
那么我们能够怎么来帮助我们的客户呢?首先,我们直接向在巴拿马的债务人核实了这个债务。众所周知,在巴拿马、南美这样的国家和地区追索债务,不像在欧洲这么容易甚至要艰难得多。
当我们联系在巴拿马的债务人的时候。他说到关于这笔生意他们和一家在瑞典的法律公司合作过,这家巴拿马的公司不承认这个债务。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一案件突然变成了一个复杂的跨多国的案件,包括意大利、巴拿马,和瑞士,当然也涉及到了我们德国。
当然,我们没有失去信心,通过釆取富有策略而强有力的法律行动,我们强制性地要求这家瑞典的法律公司让他们在巴拿马的客户向我们付款。大体上来说,这个案子经历了4个月才完结,但是最后,我们的上海客户对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因为我们帮他追回了被拖欠支付的款项。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了解到一些诈骗犯用的新伎俩。有的”购买商”并不想真正买什么东西,而是在耍阴谋。他们下了订单,但是订单上o.b.o.字样非常小,不容易被注意到。(甚至需要人们戴上特别好的眼镜才能看到。)而对于真正的购买方,他们只是在订单上稍稍提及。到了后来,这个假购买方和真正的购买方可能都不会付这个货款。而这个作为销售中介的假购买方,一点儿也不在意真正的购买方是不是会支付这个货款,因为他已经从真正的购买方那里,得到了作为中介的佣金。所以,这个虚假的购买方能非常迅速地和这个索赔案件撇清干系。
所以我们建议您要弄清楚您到底是在和谁做生意?是真正的购买方,还是只是一个销售代理。如果是销售代理,则须要求其出于确凿的证明,证明他确实是被购买方授权而做的购买方的代理。
欧洲追债:到债务追索,对于我们而言,如果不尝试遍所有成功的可能性,就不会轻言放弃。我们对一切为追债而采取的措施,负全面的责任,所以,您不是一个人对债主孤军作战。对于追债,我们总是竭尽全力,不到最后的关头,决不放弃。这里"最后的关头”是指,成功追债的任何可能性都没有了,比如说,债主宣布破产了。 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在和客户商议后,停止追债。 我们会竭尽全力,迅速而有效地,追回那些未清偿的债务,会首先采用司法外的措施来追债——其主要的方式,就是和债主富有技巧地进行沟通。之所以首先采用司法外的措施,是因为这样能让债主始终和我们保持沟通,能避免债主产生不满或者抵触情绪,毕竟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追回债务,而不是制造一个敌人,但是和您的债主的沟通,是在您和他停止沟通之后,才会开始。
现在很多被欠债的公司倾向于这样做: 搁置那些未被偿还的债务,把它们登记在册,这样这些债务仅仅作为一个记录存在于他们的账户中。
但是,今天的一小笔债款,可能会非常快速地发展成明天的一大笔债,甚至以后更有可能恶化成大范围的财务危机。人们总是把小额的索赔,看作是微不足道的事。他们倾向于忽略这样的索赔,常说:这么一点钱……算了吧!直到一段时间过了以后,根据法律法规,对该笔债款有权追索的时限已经过了。这个时候他们才会后悔当初为什么不追债?后悔当然无济于事。为了确保索赔成功,需要及时地提出催债要求,而我们经济安全律师事务所,有权发出有法律效力的催债信。全球范围内的支付状况都恶化,你难道能对你的债务说”算了吗”?——没有一个公司能承受得起这样勾销债务的后果。我们能够为那些你觉得无望追回的,你所有的没被清偿的债务进行追索,从而保护您基本的资源——您的财产,免受损失。
欧洲追债:欧洲追债:在意大利追债——法律措施还有效力吗?
似乎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在意大利追债异常艰难。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已经多次在欧盟成员国成功地追债,其中包括从意大利的各种各样的债务人那里成功追债。
作为一个来自德国的合法注册的追债服务机构,我们当然不能用派一帮打手去债务人的住处进行恐吓来达到目的。欧盟法在各个成员国法律体系中具有像宪法一样的直接效力和至高效力,而意大利是欧盟成员国,因此意大利的法律也要和欧盟法律保持一致,不允许有相违背的法律体系,所以在意大利追债和在其他欧盟成员国追债的难易程度一样。
一些客户对在意大利追债抱有成见,认为在该国一个法律案件的审理常常会持续多年,走法律渠道追债是徒劳的,但是事实不是这样,我们在意大利的大多数案子都可以及时了结,有的甚至在两周内就成功了结。
大家应该知道,意大利是欧盟的一个现代西方国家,该国在民法案件中的司法制度是现代而富有效力的,并且总是在不断地改进。
由法院发出的强制支付指令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甚至其效力能等同于一个普通的法律诉讼,法庭只需要短短几天时间就能做出是否对债务人发出强制支付指令的决定。我们经济安全律师事务所是经过授权能够申请强制支付指令的法律机构。为了成功追债,我们甚至能够申请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并用破产的可能性来迫使债务人还债。最后一点但同样重要的是:信用的丧失对一个正在营业的企业来说会是致命的。
如果您在意大利或者其他欧盟国家有追债的需求,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