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scar:复印机能效等级认证GB 21521-2008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用途的静电复印机(以下简称复印机)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目标能效限定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复印幅面A3及A3以下的静电复印机及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多功能数码复印机、多功能打印复印一体机、彩色复印机等)。标准规定,复印机能效等级分为3级。根据目标能效限定值的规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2008年11月1日)起3年后,复印机能效限定值为能效等级的2级。
随着办公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复印机在办公、家用场合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已成为一类重要的终端用能设备。同时,中国也是复印机生产和出口大国。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地区先后出台了针对影印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一体机、扫描仪等产品)的能效标准及技术规范。以本标准为技术依据,我国已于2009年3月1日起实施了强制性的复印机能效标识制度。同时,本标准作为节能认证的重要技术依据,也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等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本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复印机产品技术水平,有效降低产品能源消耗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也为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什么是能效
按照物理学的观点,是指在能源利用中,发挥作用的与实际消耗的能源量之比。从消费角度看,能效是指为终端用户提供的服务与所消耗的总能源量之比。
2.什么是能效等级
能效等级表示家用电器产品能效高低差别的一种分级方法,不同国家或地区都制定了自己的能效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规定,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1表示产品节电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耗最低;
等级2表示产品比较节电;
等级3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
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等级5是产品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3.能效标识制度
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有些国家将该项制度定为强制性制度,比如:美国,加拿大,欧盟,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菲律宾等。而其他国家则将它定义为自愿性认证制度,比如: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泰国,巴西等。
4.常见能效法规及制度
美国能源之星(Energy Star),美国加州能效(CEC),欧洲能效指令ErP,澳洲MEPS等等。
(一)能源之星(Energy Star)是由美国能源部DOE及环保署EPA联合推出的能效项目,自愿性认证,通过认证的产品列上网即可,后续市场抽测、标准升级、Re-qualified。每年保证有一款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了上网即可维持partner有效性。其中DOE负责产品为CFL一体式荧光灯,EPA负责RLF、SSL、DLS。
其涵盖的产品类型主要有:
1)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一体机等;
2)家用电器和类似家用的产品:如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录像机等;
3)加热和制冷设备:热泵、锅炉、中央空调等;
4)大型商业建筑物及新建的住房、门窗等;
5)工业及商用产品,如变压器、电源等;
6)照明:如家用灯具等;
7)商用食品设备:如商用冰激凌机、商用洗碗机等;
8)其他商用产品:自动贩售机、通道标识等。
复印机能效等级认证找环测威检测
复印机能效等级认证GB 215212008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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