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白:未申报品牌被查,能否按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的22条操作?
请教各位,出口未申报品牌被查,能否按照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的22条,”第2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有关货物未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或者不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向海关书面说明理由“处理。
事情简介,有点绕:出口五金配件,被查五金配件上刻有xx品牌的LOGO,客户拿不出xx品牌中国公司的授权书,但客户说他在他的国家xx品牌对他授权了,被查了,货代报关说是上了缉私科,问:1,现在由xx品牌中国公司出授权书给海关,来得急吗?2,如果没有授权书,海关是向知识产权权利人即xx品牌中国公司通知时,让知识产权权利人即xx品牌中国公司,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2点的要求让海关放行,这样是否可行?谢谢各位的指点
victor_zheng_sz:第2点是可以的,没有授权书海关会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之后就看你们与知识产权权利人怎么协商处理。建议先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取得联系,请其在系统中授权
wryip24680:上海口岸品牌问题被扣,可以帮忙处理
浦东法规处熟悉
kedo:这个得权利人认可才行,权利人认可,那么久不会追究你名牌的问题。
但是,有牌报无牌,申报错误这个问题,一样会处罚,只是没有仿牌那么严重
kedo:另外,权利人必须是在海关那边备案的那个权利人。否则哪怕是子公司,也是无效。
右白:
买单报关的,系统授权书可能搞不定,能否以产权权利人的书面解释代替?
jindegui:这个情况比较严重,没有得力的关系,货基本就没有了。。。
很大很大的风:第一:如果你所涉及的品牌非大品牌,只是某家公司在海关备案了该品牌,那你可以花点钱找到该公司并且让他告知法规处,你们这票货有使该品牌权利,由该公司书面发涵过去,
如果你所涉及的是大品牌,对侵权比较重视,货是肯定没收的,最主要的是是否会起诉你公司对此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二:你本身有牌子,申报不实,海关也会相应的处罚,但不至于没收货,
所以不管是买单和自已抬头报关,一定要如实申报,切勿疏忽。。如果因为牌子问题,你可以找相应的敢做牌子买单的报关行(风险是存在的)来做,但是你事先一定要告知。
很大很大的风: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海关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回复:
(一)认为有关货物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书面申请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或者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提供担保;
(二)认为有关货物未侵犯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或者不要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向海关书面说明理由。
经海关同意,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你仔细看清楚了,二十二条,必需经权利人同意并且向海关书面说明,
还有一个就是即便权利人同意了,只是对你侵权的事情解决,但是你申报不实的处罚依然在,海关会做出相应处罚才会给予放行。
qingdaohaochuan:我上面解释的比较清楚了,你说的两点都可行,只要权利人你们协商好了不追究,海关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要是说对你们这个货不管,法制科那边会联系别的科室直接放货,至于规格申报错误一般会退单,货值高的话顶多去法规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