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scar:电灯和灯具能效认证标签(EU) No 874/2012
2012年4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第G/TBT/N/EU/35号通报,通报授权条例草案规定了电灯和灯具能源标签要求。2012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有关电灯和灯具的能源标签的条例(EU) No 874/2012,条例正式替代有关家用电光源能源标识的98/11/EC指令,并将于2013年9月1日生效。
电灯和灯具能效认证找环测威检测科技
根据欧盟《LED照明产品最新能效规定》,灯和灯具的CE Mark要求在LVD指令和EMC指令的基础上,新增ErP(EU)No 1194/2012指令和能效标签(EU)No 874/2012指令,对于LED灯及其设备的功能性、安全性、能效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严格的新指令和即将到来的实施时间,出口欧洲的准备好了吗?
新指令将分三个阶段实施(见下图,对于测试时间要求长的,则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不同阶段,对相关产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EU)1194/2012 (EU)874/2012ERP新指令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在不同阶段,对相关产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条例规定了以下四类电灯产品的能源标签要求:钨丝灯、荧光灯、高强度气体放电灯、LED灯,并明确了供应商、经销商的责任。条例不适用于以下产品:
(a) 光通量小于30lm的产品;
(b) 以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c) 不在市场上销售的、光源的可见光范围在380~780nm范围内的灯和LED模块;
(d) 安装在灯具内且消费者不能对光源进行更换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e) 作为产品的一部分、主要目的不是照明的在市场上销售的灯和LED模块;
(f) 根据生态设计指令2009/125/EC的实施措施要求,在2013年和2014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灯和LED模块;
(g) 设计专门安装(a)至(c)中列出的灯和LED模块的灯具。
条例要求除满足指令2010/30/EU规定的通用要求外,还规定了电灯和灯具产品的能源效率标签示例及信息要求。
虽然(EU)No 1194/2012和(EU)No 874/2012这两项欧盟指令,是欧洲第一次正式地、系统地对LED照明产品能效进行了规范,但是却姗姗来迟,直到2012年9月和12月才批准,相比美国落后了不少时日。早在2007年,美国已出版多个LED相关标准,并且一直处于不断更新中。例如LM-79测试LED照明产品的光电性能,LM-82测量LED模块或灯泡在高温下的光电性能,LM-80测试LED封装、模块、阵列光源的寿命,TM-21是LM-80测试结果做寿命推导的标准,还有发布固态照明SSL灯具、灯泡、灯串等能源之星的技术规范,以及DLC(Design Lights Consortium)技术规范。因此,对于出口企业来说,获得美国的Energy Star、DLC检测认证已经是普遍公知,产品和市场都相对更加规范,而欧盟这两个指令在我国LED照明行业的反应程度,还远不如美洲市场的热度。但是也有业界人士分析指出,随着这两项指令成为通过CE Mark的条件,其热度将会大幅提升。
(EU)No 1194/2012
(EU)No 1194/2012包括了对定向灯,LED灯(包括定向和非定向的)及其相关设备(包括灯具和控制器)的要求。很多厂家均认为(EU)No 1194/2012是新版的ErP指令,是对旧版指令(EC)No 244/2009的取代,这种认识是不对的。首先,(EU)No 1194/2012和(EC)No 244/2009指令都是框架指令(EC)No 125/2009下的执行指令,它们的关系是并行的,不存在谁取代谁的问题;它们针对的产品范围仅在非定向LED灯上有重叠,但需要注意的是非定向LED灯的技术内容上却是相对独立的,(EU)No 244/2012中对于非定向LED灯仅有能效指数的要求,并没有涉及功能性要求,而(EU)No 1194/2012则是对非定向LED灯仅提出功能性要求而未涉及能效指数。”因此对于非定向灯的LED灯做ErP时需要同时考虑(EC)No 244/2009和(EU)No 1194/2012两个指令。
电灯和灯具能效认证标签(EU) No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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