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一般是指大型企业集团,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不同地区税率和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或免税分支机构,实现整个集团的税收最小化。
从跨从境电商供应链的角度来看,如何定性或规划相应的转让定价是合理的?2023年3月14日至16日,跨境2023 CCEE(深圳)全球跨境电商 展览会上,邓文捷,容诚税务总监对此进行专业解读。【点击报名】 4月12日至14日,跨境CCEE(广州站)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跨境电子商务的价值链从商品的选择、研发到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商品销售可分为国内外销售、商品销售、最终面向消费者的商店和公司;供应链端可分为多个端口,包括产品研发、材料或成品采购,其中生产主体将有自己的研发行动,包括技术研发、产品研发到物流报关、产品营销和海外结算。
跨境电子商务价值链
在整个供应链系统中,需要从转让定价的角度进行分析。每种类型的主体在整个过程中具有什么功能?
第一类是营销中心,通常承担营销策略的制定、产品配送、货架策略、库存消耗及相关营销成本的承担和定价规划,这是营销主体的主要功能。
第二类是R&D主体,R&D团队可以在产品的性能、外观、功能、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R&D。除了产品研发,后端还会有系统开发的相关R&D行动,这是R&D中心经常做的一些工作和贡献。
第三类是生产主体,无论是自有生产主体还是外包生产主体。
第四类是服务中心。对于大型卖家来说,发展趋势是中后台人员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会集中办公、共享办公。包括财务、人力、技术和法律事务在内的中后台人员将为整个集团提供统一的服务。这样的中间平台通常被称为集团的服务中心。
第五类是品牌中心。大型卖家或特定产品的卖家可能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和商标。品牌中心负责商标的维护、商标法律所有权的获取以及商标在运营阶段的价值提升、价值保护和价值利用。
第六类是以物流、报关等相关事项为核心,确保整个产品从生产端到出海的供应链管理。
从整个类别来看,整个跨境电子商务集团的转让定价可分为上述六类功能。中小卖家早期接触的功能类型没有那么全面,但在慢慢发展并渗透到上下游后,六类的主体将变得越来越清晰。
为了解决转让定价的问题,我们需要解决第一个问题。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哪些主体贡献较大,哪些主体只是一般功能的主体?
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将涉及一些不同类别的海外产品,有些相对简单,也有技术相关或商标定价相对较高的主体。从税收的角度来看,生产、服务和供应链的主体是整个产品链中相对较低的基本功能主体。对于不同的类别,IP、商标可能是增值项,一些不依赖商标的产品,营销和产品性能可能是加分项。
在这个过程中,要解决的问题是确定整个定价中不同板块的价值。核心是找出高增值的范畴。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主要集中在IP中心、营销中心、研发中心三类。
跨境电子商务的常见架构
上图是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的共同发展时期,国内卖家从国内供应商下订单,产品可以通过海外平台进行相应的交易行动,向海外平台销售商品,中国卖家可能在香港(中国)或新加坡,甚至可能在海外设立单独的公司,这些平台公司可能只是办公室和法律登记的概念。整个业务的主要人员集中在国内卖家的法人主体上,包括电子商务供应链、营销、研发甚至IP相关的主要环节。
这是一种常见的定价模式:国内卖家从大陆供应商购买商品,并向海外平台公司出口一个非常低的成本加成率,加成率可能围绕3-5点。海外公司在结算过程中使用的结算价格是最终产品价格。
这将导致大量的人员成本,包括中国主体的营销成本,但国内利润相对较少;海外主体没有承担任何人员成本、营销成本甚至研发成本,但保留了相对较高的利润。因此,中国税务局将认为转让定价是不合理的。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以要求海外平台将中国公司承担的研发成本、运营成本和超额利润带回中国纳税。这就是为什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早期不会注意到,但在后期发展到上市阶段时必须解决国内外转让定价安排的问题。
如何在现有架构下调整?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通过跨境收取一定的品牌使用费,包括技术使用费,调整整体利润水平。
在整个发展的早期阶段,问题并不重要,但在上市前或融资进入资本市场后,这个问题将成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整个税收合规问题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除了转让定价,海外VAT的报关方式是小包模式还是96@ 9810模式也将成为相应的关键税务问题。
海外主体的申报规则
绝大多数已上市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会发现,常见或经常选择的海外地区主要集中在香港和新加坡,原因非常简单,因为这两个地区的税收制度是在岸申报离岸豁免的规则。然而,对于这些海外平台公司,在早期没有人的情况下,大量的利润留在海外,当地税务机关可以接受离岸申报,但大陆税务机关不接受。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考虑保留部分海外资金的需求,并打算将部分资金存入海外。中介机构或税务顾问肯定会提示他们可以成为海外实体,包括办公室、相应的人员和相应的决策。另一个问题又出现了。合规留存利润在海外主体,但不一定能享受当地离岸申报,而是相应申报。这是一个悖论,为了把资金放在海外,但可能要做海外申报。
卖家肯定会在后期遇到资金需求和税收成本的博弈。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本市场过程中解决税收问题的主要问题实际上是解决六个问题。
国内主体,上面提到的绝大多数利润可能会留在海外,没有早期的海外人。此时,我们的国内主体也应该做出相应的安排。研发主体可以申请高科技折扣或获得一些区域折扣。深圳和珠海的供应链主体有大量的区域优惠待遇。除税收优惠外,各地还推出了金融优惠和金融返还,包括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企业和部分园区的基本返还。国内研发、国内知识产权、国内营销、国内供应链管理主体可以相应地做这些行动。
海外主体必须考虑资本需求和税率成本之间的博弈。除了资本成本外,还有一些管理成本必须有相应的支出。
此外,我还想向您介绍具体门槛的强制申报义务。上述内地公司可能向香港主体销售商品,构成相关交易。国内主体每年有义务申报跨境相关交易达到2亿元,称为本地文件。
本地文件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定价规则、不同主体的功能分布、相应的交易,包括一些合同,包括一些结算事项。因此,在合理的定价规则和合理的设置规则下,可以进行相关交易,但在特定金额下,强制申报义务至关重要。
转让定价是从小卖家到中型卖家再到超大卖家的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所以要提前做好规划。
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目前整个税收监管机制的征收年限为10年,是除定性逃税、抗税、骗税外最长的征收期。建议大家在早期做好相关规划,同时实施,一方面节约资金成本,另一方面优化未来上市路径。
对于集团功能相对完整的公司,可以划分整个业务链,无论货架分配、利润保留水平、财务和税收优惠评估,可以看到研发、营销和知识产权相关主体保留足够的利润,同时保留利润是否完全匹配人员和成本。
从跨 关于海外主体的申报规则 容诚税务总监邓文捷 常见的跨境电商的架构 本文作者对该作品拥有完整 点击报名 跨境电商的价值链 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