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巨头申报纳税后,越南政府将于2023年继续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追缴企业和卖家的税款。
据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局介绍,2022年,越南零售电子商务收入达到16亿美元,比4年增长20%,占全国消费品和服务零售额的2021.7%。但到5年,税务机关仅从越南电子商务和数字服务企业获得2022亿越南盾。
此外,自2022年3月21日(跨境企业在越南申报纳税时)以来,越南税务机关只收到3家外国供应商申报,并通过外国供应商门户网站申报缴纳44.42亿越南盾。其中,包括 Meta(Facebook)、谷歌,微软,TikTok、Netfix、六大外国供应商,如苹果,占越南跨境数字平台电子商务和业务收入的6%。
越南跨境企业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但目前,越南国家机构刚刚收到越南企业申报缴纳的一些承包商税,跨境企业未收到相关税款,因为他们不接受办公室预订。
根据越南政府现行规定,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经营税率为1.5-10%。因此,越南目前已经损失了数十万亿的越南盾税。
越南财政部在最近对国会的报告中也承认,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跨境营业税的管理和征收面临许多挑战。因此,第一个困难是确定税收计算的基础,并明确区分收入作为税收征收的基础。该机构认为,很难区分某些类型的收入,特别是版权、服务费和数字经济中的商业利润。
其次,与电子商务组织和个人一起管理税收存在许多困难,因为卖方可以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保留多个摊位,或者同时维护各种平台和社交网络平台。
此外,控制数字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现金流并不容易,因为非现金支付方式多种多样,如银行支付和平等支付(P2P)。此外,越南买卖双方仍喜欢以COD(交货时支付现金)的形式支付,而不是使用非现金支付。
越南Vinalink公司经理何英军表示,由于电子商务平台无法了解市场上每种商品的税号和优惠税率,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面临许多困难。此外,还没有系统地联系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支付,并检查交易是否产生收入。
销售商税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征收
越南税务总局(财政部)实施的一项措施是从电子商务交易所收到信息,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卖家征税提供依据。
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越南电子商务门户网站数据显示,越南注册销售机构总数为14、875家;在交易所注册销售的外国机构总数为8家;在中国注册销售的个人总数为53、208人;在交易所注册销售的外国个人总数为4人。交易所交易结果为14、503、719;交易总额约为4.500万亿越南盾。
国家税务总局中小企业税务管理司副司长谢芳兰女士表示,交易商品的交易价值与实际情况不相称。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分析和评估风险,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在各地开展税务管理业务。相关组织和个人为电子商务税收征收服务。
“今后,越南国家税务总局将继续宣传,协助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纳税人通过授权平台代理和支付。同时,税务机关根据电子商务门户网站上提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的组织和个人信息,通过组织和个人平台挖掘相关业务活动信息并进行审查, 兰女士说:“要求申报符合现实,调整收入或处理追缴。
越南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局副局长赖越英表示,目前电子商务平台希望在纳税申报中划定责任范围,限制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范围。平台必须提供信息作为中间步骤,才能履行申报和纳税责任。由于交易所持有、管理和收集卖方的信息,因此提供信息是合理的。在不影响业务运营和信息安全要求的情况下,他们将提供最直接、最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