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Docket的数据,自4月以来,中国卖家的权利保护频频出现。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案例信息: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原因是商标侵权纠纷。让我们来看看在美国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要点。
首先,在商标案件中,原告需要证明其合法拥有一个或多个有效和合法的商标,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基础。根据《兰哈姆法案》(Lanham Act),权利人可以提起维权诉讼,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未注册商标。区别在于,作为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可以基于15 U.S.C.§114提起商标侵权诉讼。(15 U.S.C.§114(1)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禁止任何人使用、复制、伪造注册商标。)作为未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可以依据15 U.S.C.§1125(a)提起民事诉讼。(15 U.S.C.§1125(a)未经权利人许可,禁止任何人使用权利人的词汇、术语、名称、符号或者设备或者上述任何元素的组合。)此外,商标所有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被告涉嫌虚假宣传(false of advertising)、商标淡化(dilution)提起诉讼的理由。
第二,一般来说,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需要证明被告使用涉及的商标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有两点需要注意。“使用”是“商标使用”而不是“描述性使用”,属于“商业”使用。第二,需要证明消费者混淆的存在或可能性。这一部分非常重要。在这一环节中,法院更加关注被控侵权标志与原告商标的相似性,被告是否在与原告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上使用相关标志,以及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可能性。在过去的跨境电子商务权利保护诉讼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被控侵权行为,如列出权利持有人的商标、使用权利持有人的商标或产品本身包含权利持有人的商标等。这些都是原告在筛选和确定被告名单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此外,选择管辖法院也是一个关键问题。跨境卖家向伊利诺伊州北部法院提出建议(NDIL)、SFDL、法院位于纽约州南部(SDNA)、加州中部地区法院(CDCA)、弗吉尼亚州东部地区法院(EDVA)当然,美国法院并不陌生,因为这些法院接受了大量的权利保护诉讼。下次我们将分享管辖权!
一般来说,知识产权保护诉讼的前提是原告必须有坚实的权利基础。如果权利存在缺陷,权利保护将非常困难,甚至直接导致诉讼失败。因此,在早期阶段引入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风险分析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