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跨境通发布《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组和预重组的提示公告》,称收到债权人尹杰的通知,以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明显缺乏偿还能力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被称为“太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公司重组,同时申请预重组备案登记。
跨境通表示,目前该公司尚未收到太原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申请是否可以被太原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司是否可以进入预重组和重组程序仍不确定。无论公司能否进入预重组和重组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度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的重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跨境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告”。
如果太原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接受跨境通行证的重组申请,跨境通行证将配合太原中级人民法院和经理依法进行相关重组,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律义务。公司成功实施重组并完成重组计划的,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如果重组失败,公司将有被宣布破产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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