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做国内生意“伤身”,做国外生意“伤脑”。“伤身”是因为做国内生意要社交喝酒;“伤脑”是因为做国外生意要特别小心,外贸路上总会有各种羁绊或陷阱等着。
以下是外贸中小企业应特别注意的四个“陷阱”:
陷阱1:外国买家要求信用信用
现在,由于产能过剩,许多企业在看到外国商品时都很热情,并没有注意到付款方式中隐藏的风险。例如,一些买家让企业信用商品,商品可以卖钱,不能卖积压,将风险转移给企业。
建议:支付方式最好使用L/C信用证,信用证由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因为信用证可以在南美、中美等国家开具,甚至3元或10元。第二种支付方式是D/P(付款单),D/A(承兑交单),即使是关系密切的客户,也尽量不要赊账。
陷阱2:买方隐瞒破产保护申请的事实
一些买家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但企业已经运出货物,无法收回付款。经过调查,发现买方没有还款能力。然而,由于买方已申请破产保护,企业根本无法起诉这些买方。
建议:通过律师或信用评级机构对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
陷阱三:买方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条款
一些买家可能会在合同签订后修改信用证条款,如修改货物的数量、差额、质量等,或改变产品的质量要求。企业发货后可能不符合信用证条款,无法收回款项。
建议:企业必须小心修订所有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并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
陷阱四:买方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货
一些国家的客户可能有办法在没有原始提单的情况下提取货物,如与当地货代勾结,或使用其他方法。在这方面,企业不应该认为持有原始提单没有问题,事实上,买家可能不需要原始提单就能得到货物。因为根据企业采用FOB的方式,买方负责运输,外国货运代理只考虑利益,服从付款人。
南美、中美、墨西哥、中东、马来西亚等经常被货运代理商耍花招的地方,企业要特别注意。
建议 陷阱国外买家要求赊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