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参数
品牌原告:Wham-O Holding, Ltd
起诉类型:商标
起诉日期:05-24(2741)、05-25(2758)、06-20(3209)
代理律所:Keith
品牌介绍
最早的飞盘是美国人弗瑞德·莫瑞森(Fred Morrison)在1946年发明。1957年,Wham-O公司获得了弗瑞德·莫瑞森飞盘的专卖权。Wham-爱迪·海德瑞克(Ed Headrick)经过六年的研发,创造了第一个Pro飞盘,然后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两个八种飞盘。之后,世界上所有的飞盘都是由这两个八个飞盘设计的。
官网:https://wham-o.com/search?type=product,article&q=FRISBEE*
注册商标
主要原因是FRISBEE文字商标不可用。卖飞盘玩具的卖家需要注意不要用在产品标题、五点描述和图形细节中。
产品示例
Wham-O Holding于5月24日提起案件22-2741,25日提起案件22-2758。Wham-O 6月20日,Holding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cv-3209年6月29日通过TRO禁令,同日向被告发出法院传票。Wham-O Holding就Frisbee品牌向法院提起了5起诉讼,但在亚马逊上随机搜索后,仍有大量卖家在销售相关产品时带来了Frisbee关键词,请注意。
品牌介绍 案件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