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所称网购保税货物“先入区后申报”,是指从海外进入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合保税区)的网购保税货物,允许企业凭入境货物舱单等信息向海关简要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海关正式申报。海关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进行管理。
@ 先入区后申报货物管理规定
(一) 货物必须在提货后24小时内运入综合保险区,承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二)进区货物理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理货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区正式报关手续。
(三)先入区货物在办理正式申报入区手续前不得移出理货区,也不得办理申报出区手续。
(四)舱单控制的货物暂不适用于此形式的通关。
(五)经海关审批的综保区内企业,企业管理类别要求一般信用企业(B类)以上。
(六)国家禁止、限制进境货物不得开展“先入区后申报”业务。
@ 系统管理规定
鉴于综保区辅助系统尚未开发“先入区后申报”的货物 功能,因此使用辅助系统的“集中申报”功能来管理业务。开展业务的区内企业应当提前向海关申请,在辅助系统中开立专门的账簿,用于业务的进出区管理。
@ 提前备案管理
企业需要开展“先入区后申报”业务的,应当提前到保税部门办理备案审批手续。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交书面申请、《广州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先进区后报关业务模式备案表》、企业登记证等资料。经海关批准后,在辅助管理系统中开立专门账簿办理业务。
企业应在每月10日前通过辅助管理系统向海关发送集合资格申请,同时办理当月拟进入区域的货物备案手续。
@ 网上购物保税货物理货区的设置和管理
(一)公共理货区
在网上购物保税业务集中的监管场所设立公共货物管理区,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监管设施。业主单位派人负责清点货物,并出具货物管理报告。进入该区域的网上购物保税货物必须统一到货物管理区域进行集中货物管理。
其中,综保区中区公共理货区位于综保区中区E仓库,机场国际1号货站公共理货区位于国际1号货站D3仓库。
(二)企业专用理货区
根据实际监管情况,在信誉高、业务规范大、业务规模大的企业设立专用理货区。理货区实行围网封闭管理,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等监管设施。第三方(或海关协调员)到场时,企业应进行清点和出具理货报告。
(三)网络管理
货物管理场所负责人应开发货物管理系统,记录和总结货物管理情况,并通过该系统实时向海关提交货物管理信息。
@ 操作流程
(一)南航货站货物入区
1.企业通过辅助系统向海关发送分批入区清单后,凭舱单到海关办理入区手续。
2.海关审核无异常后,批准放行入境清单,在企业提交的舱单上加盖放行印章,企业办理入境IC卡(捆绑分批入境清单信息),到物流监控部门办理IC卡手动确认放行手续,车辆刷卡到货站(二级监管仓库)。
(1)将货物提货到中区。企业凭加盖放行章的舱单提货后,将货物运至中区理货区。
(2)将货物提货到国际1号货站。企业凭加盖放行章的舱单提货后,货车停靠在检验中心东侧平台。经海关批准的《保税电商货物区间流通表》(备注栏注明“先入区后申报”),企业办理车辆封锁和IC卡人工确认放行手续。保税部当值关员在《保税电商货物区间流通表》上批注关锁号,制作关闭交付企业,卡车从中区卡口刷卡,运至国际1号货运站理货区。
(3)将货物提货到北区。按上述(2)办理相关手续后,将货车从中区卡口运至北区理货区。
(二)机场货站提货入区
1.将货物提货到中区和北区。
(1)企业凭加盖放行印章的舱单到国际1号货站办理车辆入区提货手续。
(2)企业提货后,填写《保税电子商务货物范围转让表》(备注栏注明“先进入区域后申报”),到检查第二部门办理车辆封锁和放行出口手续,检查第二部门海关成员在《保税电子商务货物范围转让表》上注意关锁号,并制作关闭交付企业。货车从国际1号货运站卡口运至中部或北部货运区。
(3)按(一)款规定办理其他手续。
2.提货到国际1号货站保税电商仓库
(1)企业凭加盖放行印章的舱单到国际1号货站办理车辆入区提货手续。
(2)企业提货后,通过国际1号货运站进口业务内卡口和国际1号货运站电子商务区卡口,按照海关指定的路线将货物运至国际1号货运站理货区。
(三)将货物转移到区域
1.将货物转移到中间区域。转关车辆进入中区停靠检查中心东侧平台。海关检查转关数据无异常后,打开关闭,货物运至中区理货区办理货物手续。
2.将货物转移到北区。转关车辆进入北区,停靠在北区理货区。海关检查转关数据无异常后,开关,企业办理卸货和理货手续。
3.将货物转移到国际1号货运站。转关车辆进入国际1号货运站,停靠货物管理区域。企业应向保税部门提交转关文件。保税部门办理人员核对转关数据后,签字确认,并将转关文件制作并关闭给企业。企业将关闭检查第二部门,检查第二部门办理人员开关,检查正常关闭后打开关闭,企业办理卸货和货物管理手续。
(四)理货管理
1.货物到达理货区后,企业凭关封向海关申请开关,经办关员开关,核对关锁无误后开关。
2.货物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清点货物。在货物管理过程中,海关协管人员或业主需要共同签署并确认出具的货物管理报告(见附件),并将货物管理情况输入货物管理系统,并向海关提交书面货物管理报告和电子货物管理信息。
3.理货无异常的,企业应当凭放行的报关单和仓库清单办理货物移出理货区的手续。如发现货物损坏、名称不一致、数量不一致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海关报告。
4.理货情况与原申报的分批入区清单不一致的,企业应在辅助系统中申请“退单”,退回原分批入区清单,并发送正确的分批入区清单。经办人应根据理货报告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货物申报
1.理货完成后,企业凭书面理货报关部门办理货物入区报关手续和入仓清单申报手续。
2.报关单和仓库清单放行后2个工作日内,企业根据报关情况通过辅助系统发送报关区域清单。
(六)检查操作
货物申报后被控制检验的,应当在理货区进行检验。
1.中区检验。中区理货区需要检验的货物,企业到检验科办理检验手续。
2.国际1号货站检查。国际1号货站货区需要检验的货物,企业到检验二科办理具体检验手续。检验一科负责打印检验作业单证,将相关单证制作封存给企业,企业将封存送检验二科值班科长。检验二科按现行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束后,相关检验操作文件将被制作并关闭。企业将关闭并送交检验一科值班科长,检验一科值班科长将安排人员输入检验结果、放行货物系统等后续操作。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的,由检查二科负责处理。
3.北区检查。北区理货区需要检验的货物,由驻北区工作组按现行规定派人进行检验。
@ 其它
(1)通过直接转关办理转关手续的,货车直接停在理货区,参照上述第五条办理入境、理货手续,企业卸货后办理转关核销手续。
(2)通过提前申报办理转关手续的,企业在理货后发现实际到货与原申报不一致的,应当向通关部门办理报关单修改手续。其他监督和操作与(1)款相同。
事前备案管理 先入区 后申报货物管理规定 操作流程 系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