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贸易谈判中,应仔细协商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他们提供不同的支付担保。
货款预付(Payment in advance);支付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跟单信用证)(payment by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i.e.,a documentary credit);以汇票的形式付款,或赊销。
对于出口商来说,上述三种支付方式的优势和可靠性依次下降。重要的是要事先对买方的信息有深入的了解。了解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问问自己的银行;可以咨询商业信用评估机构;可以调查买方的财务状况。例如,了解贸易组织、大使馆或领事馆的业务部门、营销代理人和其他与买方有关的公司。一般来说,如果与买方有一年以上的交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选择支付方式。
首先,如果对方在付款历史上没有不良记录,为了有利于大宗贸易的交易,可以用外汇银行托收,甚至开立贸易账户,先记账,在一定时间内结算。
当然,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货物的价值和公司的财务状况。另外,对方国家的政治形势稳定吗?有信用保险吗?出口商也需要考虑这一点。这里要特别提醒政治局势的因素。政府团队的更换、罢工浪潮的发生,甚至政府的某些行为,都可能阻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例如,进口许可制度的引入、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港口或内陆运输工人的罢工等,都可能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出口商在选择付款方式时必须考虑这些问题。
其次,关于信用证。
它为卖方提供了足够的支付担保,但也增加了买方和卖方的成本和程序。买方需要提供财务担保才能从国外运输货物,因此买方通常不愿意使用信用证。
关于付款预付。对卖方来说,预付款是最有利的方式,尤其是第一次和买方做生意,或者买方国家政局不稳定,经济混乱。对于买方来说,虽然预付款一般有利于货物尽快起运,但他不确定能否尽快起运,保证货物质量。因此,买方通常要求卖方在预付款前提供银行担保,但这增加了卖方的财务负担。因此,买卖双方建立正常的贸易关系后,通常不愿意采用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