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检 委 托 书
徐州市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声明,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所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报检单”和随附各种单据所列内容是真实无讹的。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
2001
年
4
月间进/出口如下货物:
品 名:
碎片蘑菇罐头
数(重)量:
1700箱(24听X425克/箱),17340吨
合 同 号:
NEO2001026
信用证号:
0011LC123756
特委托
徐州盛通食品厂
(地址:
徐州市和平路15号
)
代表本公司办理本批货物所有的检验
检疫事宜,请贵局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
受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
单位地址:
南京市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2901室
邮政编码:
210005
221009
法人代表:
张亮
李军
本批货物业务联系人:
胡爱玲
孙敏健
联系电话 (手机):
025-4715004
0516-3402323
企业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月
16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