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委托人声明,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检验检疫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

本委托人所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的“报检单”和随附各种单据所列内容是真实无讹的。具体委托情况如下:

 

本单位将于

2001

4

月间进/出口如下货物:

品   名:

碎片蘑菇罐头

数(重)量:

1700(24X425/)17340

合 同 号:

NEO2001026

信用证号

0011LC123756

 

特委托

徐州盛通食品厂

(地址:

徐州市和平路15

 

代表本公司办理本批货物所有的检验

检疫事宜,请贵局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办理。

 

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

受委托单位名称 (签章)

单位地址:

南京市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2901

单位地址:

徐州市和平路15

邮政编码:

210005

邮政编码:

221009

法人代表:

张亮

法人代表:

李军

本批货物业务联系人:

胡爱玲

本批货物业务联系人:

孙敏健

联系电话 (手机)

025-4715004

联系电话 (手机)

0516-3402323

企业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01

4

16

日  期:

2001

4

16

 

本委托书有效期至

2001

4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