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装 购 销 合 同

供方:

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F01LCB05127-B

 

 

签订时间:

200121

需方:

南京唐朝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南京/无锡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客户款号

客户订单号

货物描述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货时间及数量

46-301A

10337

女式全棉上衣

(100%棉,40SX20/140X60)

2550

90

229,500.00

 

2001314日前工厂交货

 

 

 

合计:

2250

 

229,500.00

合计人民币(大写)

贰拾贰万玖仟伍佰圆整

备注:

1.  单价为含税价。

2.  需方凭供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应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在供方工厂交货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果供方未将有关票证备齐,需方扣除17%税款支付给供方,等有关票证齐全后结清余款。

3.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服装搭配按客户要求。

2.    服装尺寸按客供尺码表,不得超公差。

3.    成衣不得有色差,不得有脏迹,整烫平整。

4.    平摊包装。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工厂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行送货至指定仓库,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纸箱包装符合出口标准和客户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经客户验货合格后放行,同时供方提供商检放行单或商检换证凭单。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详见备注2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或双方协商解决。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

无锡季节制衣有限公司

单位名

南京唐朝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单位地

无锡市中山路162

单位地

南京市管家桥85号华荣大厦2901

法定代表人:

吴倩倩

法定代表人:

张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0510-2728193

025-4715004

税务登记

330202134772622

税务登记

320102134773852

经办人:

 

开户银

无锡市建行

开户银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3258324283

295827581

鉴(公)证意见(章)

邮政编

214005

邮政编

210005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