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ter:公司突然来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招
我们公司是一个做不锈钢焊管的公司,以前做的很好很好的,听以前的人说,老板早上天天去鲍鱼汤的,钱就是用不完。以前买下来的房子多如牛毛。因为那个时候很少有人做这个方面的生意,装车的车队排有几百米的,每天都是24小时装车。因为那个时候投资一个不锈钢焊管厂都要上千万的,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有钱的缘故。
很多人见这样能发财都想开这样的工厂了。
从2006开始,这里的不锈钢管厂就像开花一样,开了好几十家,从那时候起我们公司就开始没落下来了,一年不如一年,一个月不如一个月。
管理也有点问题的,以前在这里做的大部分人出去的都是老总,或者自己做老板了,听说以前一个月都是拿上万元的(小工的工资)。
这里的管理现在一个月就换掉一小批,三个月就换掉一大批,半年就换掉了90%,我现在做了差不多一年了就是这里的元老了。
现在来了一些垃圾管理的,搞什么新政策。
对我们业务来了怎么一招:
我们业务员辞职的在一年内不能在从事我们这个行业的工作,如有毁约的,要通过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还叫我们签什么保密协议,公司的任何客户在离职后不能再联系,如有发现要付法律责任。
我真的弄不明白这个是什么鸟规定,这个是合法的吗,有法律效益吗
you110:LZ这是合法的,但这一年内他们必须付工资给你。具体的你可以去看看新的劳动法。
Tracymcgradyvan:这在外贸圈是很正常的呀
ffffjjjj:晕哦,你那来的什么人啊 !:L :L :L
david-wong:这个是新劳动合同法里的保密协议!但是厂房要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离职后的一年里支付你一定的赔偿!具体请查看《新劳动合同法》
Allenlin1021:学习了. 原来有这样的规定, 嗯嗯.
追忆6年:还真是厉害..不到一年就算元老.....哈哈
.GoodЪyの.:和1楼一样,我们这里也是天天改革,3个月一个改革,都能固定下来了1
所有中层人员都没有什么心思进去,都是拖!
所以我也准备跳槽了!
- -!
backstreet41:劳动法怎么会同意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可从事同行业的工作?/?????
smiter:我想问一下,假如是辞职跟公司辞退是不是都要遵守这样的规定呢,我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呢,希望有这方面厉害的 人,请发表一下意见谢谢大家
Maldini3:LZ需要补习劳动法,, 准确的是3年不能从事与前任工作相关的职位.
而不是一年 ..
liyuanqing:
我也学习学习
wiwin:行业互相模仿真是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呀
不会游泳的鱼512:这很正常,正规公司都有的吧广告绕涫峭饷彻?尽?/div>
2008-8-19 17:30zhj042:一直都这样的,不过人都走了谁还管你这么多啊。
riverhejt:不准从事本行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很正常
cathy99:我们是五年内不能从事相关的行业 :L
uk-switch:这个也听说过.....不过劳动法还真没学习过..
veraxuliqin:这倒是很正常,不过中国人尤其是江浙这带的没有把劳工法灌输的很好吧。
ceohuapeng:这完全是与劳动法想违备的
serenaling:我们是三年哦,呵呵,不过我觉得这很正常
lanlanzitong:很奇怪吗,我来我们这里不到两个月已经是元老了,以前在这做的 都走了..郁闷啊,我是什么都不懂又没人可以问,惨啊,这次第,怎一个惨字了得?
lidonghonglove:也有这样的法律条文,但是在你每个月的薪水里加上不少的补偿!没有的话就无效
cindyjlh:;P ,都是这样的哦 。
zjsh-trade:很常见的竞业合同啦,很多人都遭遇过。但貌似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其中的关键点,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所以很多企业想当然地在员工辞职的时候要求签这样的合同,但只字不提补贴之事,这样的合同就是签了也没法律效应,尽可以大胆地签,签完后马上大胆地做本行,老板在法律上完全拿你没办法,除非他动用个人势力暗中害人,不过这是题外话了。
竞业合同有个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点,就是对等性,公司要求你多少年内不得从事本行业(而且竞业年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了两年,即使公司有做补偿也视为无效,也就是说第三年开始你完全可以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了),那么公司就得相应补偿你几年的工资(合法范围内,两年为限),具体数额要由双方去谈判,以谈判达成的意向为准。
zjsh-trade:17楼,20楼,一个是五年,一个是三年,在公司给了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你认前两年就是了,第三年开始在法律上你就不受任何束缚了广告行┨蹩钍且恍┕?鞠氲比幌钩兜?模?约憾嗳チ私庀孪喙胤?商跷淖匀痪颓宄?恕?/div>
2008-8-19 18:23zjsh-trade:17楼,20楼,一个是五年,一个是三年,在公司给了相应补偿的情况下,你认前两年就是了,第三年开始在法律上你就不受任何束缚了。现在的一些公司就是喜欢想当然地瞎扯淡,作为员工,自己多学了解下相关法律条文,自然就清楚了。
Frank-Ni:我们签了2年的竞业合同。
以后辞职的话,两年内每月补偿平均月工资的30%。
cindyuer:
非常非常非常对!!
annie19841114:天,我来的时候和公司签了一份书面的商业保密协议,那上面写的是5年之内不得从事同行业,我当时想也没想就按了个手印。
cindyuer:
LSD,这个问题前面已经有人解释的非常清楚了。
longmould:你还好了,我公司也有这样的一个保密协定,而且是在离职以后三年不能从事相关行业的,你说我晕不?
zjsh-trade:
先要了解清楚法律条文,你们公司合同内容,然后再下结论是否合法!
前面我也说了这些内容,如果你公司没有相应的补贴,什么叫合法?
那年的春天:我们业务员辞职的在一年内不能在从事我们这个行业的工作,如有毁约的,要通过法律,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条,简直是无理由之极。虽然合法:$
sunny-hugh:
呵呵,据我来看,没什么用的,我毕业后的第一家公司也让我们签了,是教育行业,因为竞争激烈,怕你被别人挖走,然后信息给外带到别家,对自己形成危险。呵呵,只要你没这个打算或要给这个公司造成什么危险,没什么大不了的,难不成你走后他天天跟踪你?不可能的 呵呵。
51lucky:学习了又能维护一点自身的利益了
AngelAAA:学习了,以前还害我担心在这个行业混熟了,以后离职得重新开始,现在我一点都不怕怕了
sue822:学习了谢谢啊
o(∩_∩)o..:P
ramlajiao:是有的,我离开原公司也签了保密协议的,不过没有给我发工资!亏大了
kope:我最早是从做IT的朋友那了解到这条款的
xlgj888:很正常的情况了!!
zjsh-trade:
其实保密协议和竞业合同是有区别的,而且区别很大。
保密协议牵涉很多,但不包括竞业条款,比如公司产品某些保密信息、重要客户信息、近期规划等等,公司要求你保密并与你签合同,公司是不需要付你补贴的。
如果保密协议中加有竞业条款,但你公司没给予你相应的补贴,那只能说该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ivyxie0913:嗯,看来应该多学些新劳动法~
dickwong:签了,要两年,才补两个月工资,也太不公平了吧
samygao:看来这行业很容易进。
dannyfang12:这个是义务,但你们那个新来的没有说到你的权利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geae_word:確實, 但是公司必須付給你辭職一年後的工資做為保密協議的報酬。
juno.ye:
那3年内 我们吃什么饭???不干那行业我们吃啥?
smiter:
你真的是知识渊博啊,真的是学习了,你说的这个补贴多少才合适呢,有这样的比例吗
yuguo125:这么规定当然合法了
zjsh-trade:
严格来说没有所谓的比例吧,看具体情况而定,条件就要自己去和公司谈了。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竞争环境,自己的资历,等等,都是自己谈判的砝码。
就算你立马跳到同类型的对手公司工作也很难对前公司的业务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的情况下补贴自然会少;反之则反之。
我的建议是,若公司同意你的补偿条款,那签这个合同你要慎之又慎,一定要多问自己几遍是否以后真的不做这行了,给自己明确答案后再下决定,因为一旦签了,以后你违反这个协议是要付出代价的。如果公司坚持不给补偿但又要你签这个竞业合同,那你大可以放心地签,第二天也尽可以大胆地去对手公司上班了,因为这个竞业合同本身就没法律效力,不过是那公司想当然地给自己吃了颗定心丸罢了。Note:我的这个建议仅限用于“竞业”条款范畴,竞业条款≠保密条款!
instrument:
太阳啊~! 三年:funk: :funk: <太阳=日>
cevincheng:这个也是正常的,不过你们老板只给你规定你们的义务,而没有权益!如果限定这么死的话相应的补偿条件也应该很高的!不过即使是有补偿,也不可能限定到不能从事这个行业,只是不能在一定范围内从事这个行业!
ben1885:哦 进来学习一下新的劳动法。
westpoint:是有这样的规定的.但是在离职后还要支付工资我就不知道了
简单轨迹:嘿嘿,见识了。
dxb520520:大哥,你们还只有一年,我们是三年啊.并且从我刚进这个厂的时候老板就说了这话,那个什么保密协议我们也早就签了.
冰山のはな:原来如此啊,学习了~
dayxy:这个是很正常的 表激动。
yezi-alice:
alnhss:我去年去面试一个工厂也要求 离开那里之后3年内不能接触那个行业 NND 老子没干
alnhss:我到过一个厂一个月都变成元老了呢
Peterlantian:o 这是公司维护自身利益的体现啊。幸会!
Peterlantian:产品种类不多做外贸有利吗?幸会!
Peterlantian:
是吗?这么快啊? 我三个月。幸会!
200526140425:这在外贸圈是很正常的呀?
文章首发表于:2008-8-19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