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领核销单

  由于有计划内的核销单,2003年9月22日,单证员凭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本公司申领核销单

注意事项:

  如果核销单已用完,需到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具体操作如下:

  1.在到外汇局申领核销单前,先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

  2.外汇局确认浙江天环已上网申领核销单后,凭浙江天环核销员所持本人操作员IC卡、核销员证向该核销员发放核销单。

  3.外汇局根据浙江天环网上申领的核销单份数和外汇局本地核销系统确认的出口企业可领单数两者中的较小数,向浙江天环发放核销单。

 


出口货物明细单
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