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3日,浙江天环的财务办税人员将公司需要办理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整理后一并申报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当天,拿到国税局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
2003年11月4日,财务办税人员将退税要用的单据收集齐全无误后装订成册。其中,核销单(外管退回的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黄色出口退税联)、商业发票为一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出口专用缴款书、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清单为一册),并在退税申报软件中逐条录入进货明细及申报退税明细。录入完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生成退税处所需要的表格及软盘,连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审批表"送交外经委稽核处加盖稽核章。
2003年11月15日,财务办税人员将上述资料送交国税局稽核部门待批。12月28日,接到国税局通知,于11月15日申报的资料已通过。12月29日,财务人员到银行查询,查到申报退税额已足额退回。
至此,该笔业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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